特定目的工签申请指南:资格条件、费用与材料清单
面向因短期特定工作或项目来新西兰的申请人,逐条说明特定目的工签(Specific Purpose Work Visa)的资格条件、费用、材料与申请步骤。
这个签证是什么
特定目的工签(Specific Purpose Work Visa)允许持有人为新西兰移民局(Immigration New Zealand,以下简称移民局或INZ)认可的特定目的或活动在新西兰工作,只能在签证注明的工作、雇主和地点范围内工作。停留时长按完成该项目所需时间核定,没有统一期限,不同用途对应的时长在下文列出。申请费用从新西兰元1455元起,80%的申请在3周内完成审理。
签证条件会记录在电子签证(eVisa)上。配偶或受抚养子女不能列入同一份申请,他们需要基于与申请人的关系单独申请自己的签证。从事表演、影视制作等工作的人员应改申请艺人工作签证(Entertainers Work Visa),来自中国的导游应改申请中国特别工作签证(China Special Work Visa),这两类不适用特定目的工签。
谁可以申请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为特定目的或活动来新西兰工作
- 如有要求,提供工作邀请、学历和工作经验的证明
- 提供所需在新西兰停留时间的证明
- 身体健康
- 品行良好
- 有真实的来新西兰的理由
- 有足够资金支付在新西兰期间的费用,或有符合条件的担保人
- 能证明可以在停留期结束时离开新西兰
“特定目的或活动”对应具体人群和时长如下,逐条以原文为准:
| 目的/人群 | 可停留时长 | 能否再申请同类特定目的工签 |
|---|---|---|
| 季节性工作(已于2025年12月7日起停止接受新申请,已获批者按原合同执行) | 最长9个月,视具体工作而定 | 不适用(已关闭) |
| 短期外派的高级或专业商务人士 | 最长12个月 | 完成目的所需时可再申请 |
| 跨国公司内部调派的高级经理或专业人员 | 最长3年 | 完成目的所需时可再申请 |
| 一年内在新西兰开展商务活动超过3个月的商务人士 | 最长12个月 | 目前持有本签证者不可再申请 |
| 英国合同服务供应商(需3年以上学士学位及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最长6个月 | 目前持有本签证者不可再申请 |
| 英国独立专业人士(需中学后正规教育3年以上的学位/文凭及6年以上相关经验) | 最长12个月 | 目前持有本签证者不可再申请 |
| 欧盟合同服务供应商/独立专业人士(需3年以上高等教育学位及6年以上相关经验) | 最长12个月 | 目前持有本签证者不可再申请 |
| 舞蹈和音乐考官 | 完成考试所需时间,通常不超过6个月 | 目前持有本签证者不可再申请 |
| 创业者居民签证(Entrepreneur Resident Visa)主申请人 | 最长9个月 | 目前持有本签证者不可再申请 |
| 商业投资者居民签证(Business Investor Resident Visa)主申请人 | 最长9个月 | 目前持有本签证者不可再申请 |
| 安装或维修海外供应专用机械设备的人员 | 最长3个月 | 12个月内只能获批1次 |
| 考察投资机会人员(Investor 1/2、父母退休、Active Investor Plus主申请人并已获原则批准) | 12个月 | 完成目的所需时可再申请 |
| 来新西兰办理执业注册的菲律宾护士 | 最长3个月 | 目前持有本签证者不可再申请 |
| 裁判或评委 | 工作所需时长,通常不超过6个月 | 目前持有本签证者不可再申请 |
| 体育运动员和职业体育教练 | 原文未列明具体上限 | 原文未列明 |
| 2025年9月8日至11月2日期间持认可雇主工作签证(AEWV)并在新国家职业清单(NOL)职业中工作或晋升的人员 | 按原AEWV条件核定,计入AEWV最长连续停留时间 | 此目的仅限1次,结束后如已达最长连续停留时间需离开新西兰至少12个月才能再申请AEWV |
| 其他未列出的特定目的或活动(须证明该工作不适合由新西兰公民或居民完成) | 按具体目的核定 | 原文未列明 |
费用与办理时间
| 项目 | 内容 |
|---|---|
| 申请费 | 从新西兰元(NZD)1455元起,具体金额因国籍和申请地不同而异,须在特定目的工签页面输入国籍信息后查看 |
| 处理时间 | 80%的申请在3周内完成审理 |
以上金额和处理时间以官方页面最近一次更新(2026年3月2日)公布的数据为准,实际费用以申请时官方页面显示的金额为准。
要准备的材料与证据
申请时需提供:
- 护照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纸质申请可用认证副本,但提供原件可避免延误)
- 照片:线上申请1张、纸质申请2张,须符合签证照片要求
- 说明在新西兰所需停留时间的证据(工作邀请函、邀请信或活动日程)
- 雇主补充表(Employer Supplementary Form,INZ 1113),如有要求
- 学历和工作经验证明,如有要求
- 警察证明,如有要求
- 胸部X光检查证明,如有要求
- 体检证明,如有要求
- 足够生活资金的证明
- 如有担保人,须附已填好的临时入境担保表(Sponsorship Form for Temporary Entry,INZ 1025)复印件
- 能在停留期结束时离开新西兰的证明
- 非英文的警察证明和体检证明须附英文翻译件
警察证明方面:年满17岁、且在新西兰停留总时间达到或超过24个月(包括过去其他签证期间在新西兰的时间)的申请人,须提供申请时不超过6个月的警察证明,证明须来自申请人拥有国籍、且自17岁起在该国居住超过5年的国家。若此前申请已提供过警察证明且签发不满24个月,可不必重新提供,但移民局在审理过程中仍可能要求补交。
体检方面:停留不满6个月通常不需要胸部X光检查,停留不满12个月通常不需要体检证明;收到时X光或体检证明须在3个月以内。若停留超过6个月,且申请人是结核病(TB)非低发国家的公民,或在过去5年内有超过3个月在TB非低发国家停留,须提供胸部X光证明;若自上次X光证明之日起已在TB非低发国家连续停留6个月、且此次来新西兰停留超过6个月,须重新提供X光证明。
资金证明可用银行对账单、工资或其他收入证明、雇主提供的生活与住宿保证,或担保人的担保。担保人须完成临时入境担保表,可提供近期银行对账单、工资单、雇佣协议、住所产权文件或租金收据作为佐证。离境证明可以是回国或前往有权入境国家的机票,或能证明有足够资金购买机票的银行、信用卡对账单,购票资金须与生活资金分开计算;若由担保人担保且没有返程机票,担保人可提供银行对账单证明有能力购买离境机票。医疗费用由申请人或担保人自行承担,建议购买完整的医疗保险;怀孕申请人有额外要求,担保人可同意承担产检和生产费用;部分人员可能有资格享受公共医疗服务。
中国大陆申请人
从中国大陆申请的中国公民,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和中国身份证复印件。若在中国大陆提交纸质申请表,还须填写《补充表 - 适用于中国公民的访问、学生及工作申请》(INZ 1027)。
中国香港、澳门申请人
在香港或澳门提交申请的香港、澳门居民,须另外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若提交纸质申请表,须填写《补充表 - 适用于香港及澳门居民的访问、学生及工作申请》(INZ 1220)。
申请步骤
线上和纸质申请的步骤基本一致,纸质申请所附文件须为原件或认证副本。
- 确认资格:核对申请目的是否属于“谁可以申请”中列出的特定目的或活动;从事表演、影视制作工作应改申请艺人工作签证,来自中国的导游应改申请中国特别工作签证。
- 准备材料:将非英文证据翻译成英文(翻译人须符合移民局对英文翻译件的要求),核对身份信息与护照或身份证明文件完全一致;如需雇主补充表,由雇主填写;如需体检或X光检查,提前预约,申请时须提供诊所出具的eMedical参考码、诊所名称,或体检证明/X光证明原件;如需警察证明,按签发国要求申请,提交时须在6个月以内;准备资金证明、担保表及离境证明。
- 提交申请并缴费:线上申请须登录或注册账户后上传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纸质申请按“How to pay and submit”工具中列明的费用和递交地点提交。
- 等待审理结果:若移民局需要补充材料会主动联系申请人;若申请人已在新西兰且现有临时签证将在等待期间到期,移民局通常会发放过渡签证(Interim Visa),让申请人合法留在新西兰。
- 查询申请进度:登录账户可查看申请状态,移民局会以邮件通知审理结果;获批后将收到电子签证(eVisa)并发送副本邮件。
申请之后
提交申请后,移民局可能会联系申请人索取警察证明以核实品行。获批的签证须在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入境新西兰使用;签证有效期自申请人首次抵达新西兰之日起算(若申请时在新西兰境外),或自签证签发之日起算(若申请时已在新西兰境内)。
入境时,所有人须完成新西兰旅客申报(New Zealand Traveller Declaration,NZTD),搭飞机者可在行程开始前24小时内提交,搭船者可在船只离开最后一个海外港口前24小时内提交,无法在线填写的旅客可使用纸质申报表。若出现以下情况,入境时可能被拒绝入境:没有真实的来新西兰理由、不符合品行要求、签发签证后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拒绝配合拍照、采集指纹或虹膜扫描,或无法提供后续行程或离境所需资金的证明。
签证条件记录在eVisa上,只能在签证注明的工作、雇主和地点范围内工作。若需要往返出入新西兰,签证须附有有效的多次入境(multiple-entry)旅行条件,否则离境后签证即失效;需要变更旅行条件须另外填写纸质的变更条件申请表。在新西兰有工作的人须向新西兰税务局(Inland Revenue,以下简称税务局或IRD)申请IRD号以缴税。
只有部分商务类别可以申请延长停留:短期外派的高级或专业商务人士可再申请一次特定目的工签延长12个月,跨国公司内部调派的商务人士可再申请一次延长3年,其他类别能否再申请以“谁可以申请”一节的表格为准。
常见误区与注意事项
- 配偶或受抚养子女不能列入同一份申请,须单独基于与申请人的关系申请各自的签证。
- 身份信息必须与护照或身份证明文件完全一致,出现错误会导致申请延误,移民局也可能因此拒绝申请或在入境时拒绝入境。
- 胸部X光和体检证明在移民局收到时须不超过3个月,警察证明在提交申请时须不超过6个月,逾期须重新办理。
- 签证若没有多次入境旅行条件,离境后签证即失效。
- 多数细分类别明确规定:若目前已持有特定目的工签,不能再申请同类别的下一份特定目的工签,具体以“谁可以申请”表格中各类别的说明为准。
规则变动
本文内容依据Specific Purpose Work Visa – Immigration New Zealand和Requirements for work visas – Immigration New Zealand两个官方页面整理,页面最近一次显示更新为2026年3月2日。费用、处理时间、资格条件和材料要求可能随时调整,办理前请以移民局官方页面当时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文由此刻新西兰按以上官方页面整理,上次核对于 2026年10月8日,每月重新核对一次。规则和费用会变,办事前请以官方页面为准;发现过时或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