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报道全国10/16 14:06

移民局10月连续修订家庭与父母类居留签证规定

2026-30号通告涉及的签证有效期对比

数据来自移民局10月16日发布的第2026-30号修订通告

新西兰移民局(Immigration New Zealand)10月16日发布第2026-30号修订通告,对操作手册中涉及家庭类临时签证与居留申请的多项规定作出修改。新规新增一项针对新西兰公民或居留签证持有人受抚养子女的签证类别,由父母担保提出申请,适用于正等待内政部审理公民身份或等待移民局审理居留申请的子女,有效期12个月、可续签,且无需提供资金证明;公民及居民子女的访客签证有效期也从9个月延长至12个月。同时,持新西兰公民或居留签证人士的伴侣所获工作签证和访客签证,在双方共同生活满12个月之前不得超过12个月。健康要求方面则对体检证明种类、胸部X光证明、以及伴侣与受抚养子女适用的健康标准作出一系列澄清与修正。

这并非移民局10月内唯一一份修订通告。此前10月2日发布的第2026-28号修订通告已对签证申请审理顺序的总体规定作出调整,删除了其中专门针对父母类居留签证的条款。两份文件同属移民局操作手册修订系列,时间相隔仅两周。

与此同时,父母类居留签证本身的选拔方式也在10月内发生变化。移民局自10月5日起对父母居留签证意向书实施混合选拔机制,约90%按递交时间排队、10%抽签选出,每年2500个名额上限不变,首轮选拔将于11月10日开始。这意味着在一个月内,父母类与伴侣、子女类居留审理规则都各自经历了调整。

对持新西兰公民或居留签证人士而言,其受抚养子女和伴侣是这次2026-30号通告的主要涉及群体:子女可凭新设类别申请12个月签证并在居留或公民身份申请处理期间续签,访客签证有效期也延长至12个月;伴侣在与申请人共同生活满12个月前,所获签证时长受到12个月上限限制。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父母居留签证的首轮混合选拔将于11月10日启动,是另一项仍在推进中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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