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5 公平性(Fairness)
A1.5 Fairness
另见《2009年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2009) s 27
注:本节就公平及自然公正原则作出一般性说明。本节任何内容均不构成《2009年移民法》第22条认证的移民指引。
- 一项决定是否公平,取决于以下因素:
- 申请是否获得适当的审议;
- 申请人是否获知可能对其案件不利的信息(通常称为可能存在偏见的信息);
- 申请人是否获得合理机会对不利信息作出回应;
- 该申请的决定方式是否与其他决定保持一致;
- 拒签申请时是否给出恰当的理由(与《2009年移民法》第27条一致);
- 是否仅考虑了相关信息。
- 移民官在决定一项申请时需要给予多大程度的公平考量,取决于申请的具体情形以及该决定对申请人的影响。这可能取决于以下因素:
- 申请是在境外还是境内提出;
- 所申请签证的类别(class)和类型(type);
- 申请人前往新西兰或在新西兰停留的原因;
- 申请人与新西兰可能存在的联系(例如工作、家庭)。
例:首次申请临时签证(temporary visa)的人,相较于例如已在新西兰合法居留多年并正在申请永久居留签证(permanent resident visa)的人,若申请被拒,其损失较小。
原文与生效日期
- A1.5 A1.5 Fairness —— 生效于 2025年5月29日
本节译自新西兰移民局网站(Crown copyright)的《操作手册》,按 CC BY 3.0 NZ 许可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移民局无隶属关系。以英文原文为准,每周按原文核对一次;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