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在海外符合资格条件
Client meets qualifications while overseas
当客户在不在新西兰期间符合领取新西兰退休金(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的资格时,其开始发放日期为:
- 资格产生日期或
- 申请日期
以较晚者为准。
如果客户在新西兰退休金开始发放日期起30周内返回新西兰,最多可获发其离境后前26周的新西兰退休金。
如果客户自新西兰退休金开始发放日期起缺席新西兰超过30周,且其未能按时返回新西兰并非由于其离境前合理无法预见、且超出其控制范围的情况所致,则其在缺席期间不能领取新西兰退休金。
新西兰退休金可以从客户返回新西兰之日起恢复发放。
居住在互惠协定国家
客户如居住在与新西兰签订互惠协定(Reciprocal Agreement)的国家,也可能符合领取新西兰退休金的资格条件。
更多信息请参见:
立法依据
原文与版本
- Client meets qualifications while overseas —— 版本 2026年2月9日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