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1 签证申请人必须符合品性要求

A5.1 Visa applicants must meet character requirements

所有签证的申请人必须:

  1. 品性良好;以及
  2. 不构成潜在的安全风险。

如果申请中包含的任何人未能符合必要的品性要求,且该品性要求未被豁免(或未获得特别指示,或A5.30.1(c)或(d)项下授予签证的裁量权未被适用,视具体情况而定),则该申请可以被拒绝。

原文与生效日期

本节译自新西兰移民局网站(Crown copyright)的《操作手册》,按 CC BY 3.0 NZ 许可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移民局无隶属关系。以英文原文为准,每周按原文核对一次;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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