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病假、公共假日与丧假:雇员法定休假指南
面向在新西兰工作的雇员,梳理年假、病假、公共假日和丧假的资格、天数、算钱方式及育儿假类型,依据新西兰就业局官方规定整理。
年假:天数、起算时间与换钱规则
雇员在同一雇主处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后,享有不少于 4 周的带薪年假。具体年假天数以雇佣合同(employment agreement)约定为准(来源 1)。
新西兰法律下年假不是逐月累积的:雇员是在每满 12 个月后一次性获得 4 周年假,而不是随工作时间慢慢攒出来。有些工资系统会在工资单上显示逐步累积的年假余额(accrued holidays),这种显示方式可能与雇员实际应得的 4 周年假对不上,尤其是在工作天数或时长有变化的情况下,对余额有疑问应直接找雇主核实(来源 1)。
年假额度会一直保留,直到雇员休掉或被换成现金(cashed up)为止,不会自动作废。如果双方同意,雇员也可以在满 12 个月工作年限之前提前支取年假(来源 1)。
雇员每年最多可以把 1 周年假换成现金,前提是雇主同意。另外,以下两类雇员可以与雇主约定,按每次发工资时额外支付不低于税前收入 8% 的方式代替休年假(pay-as-you-go holiday pay):合同期不满 12 个月的固定期限(fixed-term)雇员;或工作时间极不规律、雇主实际上无法按常规方式安排 4 周年假的雇员(来源 1)。
年假工资原则上应在雇员休假前支付,除非雇员与雇主书面约定改为按正常发薪周期支付(来源 1)。
病假:天数、资格与看病请假规则
符合条件的雇员每年享有 10 天带薪病假,可用于照顾本人、伴侣、子女或其他被扶养人。全职、兼职还是临时工(casual)身份不影响这项权利,只要满足资格条件(来源 2)。
享有病假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来源 2):
- 在同一雇主处连续工作满 6 个月;或
- 在同一雇主处累计工作满 6 个月,且平均每周工作 10 小时以上,同时每周至少工作 1 小时,或每月至少工作 40 小时。
病假不按工作天数打折:即使雇员每周只上 3 天班,只要满足上述资格,同样享有全年 10 天病假,最多可累积到 20 天(来源 2)。
当年未休完的病假会结转到下一年度,与新一年的 10 天合并,累计上限为 20 天。雇员与雇主也可以在雇佣合同或公司制度中约定累积更高上限。未使用的病假不能换成现金,离职时的最终工资中也不包含未休病假的补偿(来源 2)。
如果某一年没有满足资格条件(例如工时不够),当年不会获得新的病假额度,但仍然可以使用此前结转下来的病假余额(来源 2)。
雇主可以要求雇员提供医生证明或其他证据,证明其确实生病或受伤而无法上班。即使雇员只请了半天假就回家,雇主通常也可以按一整天病假来扣除,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如果协商把病假额度按小时或半天计算,换算后一年额度不能低于 10 整天(来源 2)。
看病能不能用病假,取决于是否属于常规预约(routine appointment)。常规预约指不需要被诊断或治疗某种疾病、伤病的预约,例如补开处方或做牙齿检查,这类预约雇主没有法定义务给假,除非雇佣合同另有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用带薪假、无薪假,或者把预约安排在上班时间之外。非常规预约,即需要诊断或治疗的预约(例如看病、住院手术、物理治疗),可以使用病假(来源 2)。
如果快要休年假时生病,雇主必须允许改用病假;如果已经在休年假期间生病,雇员可以申请改用病假,但需要雇主同意。应尽快告知雇主需要请病假(来源 2)。
公共假日:上班算钱规则与假期日期
如果公共假日恰好落在雇员本来要上班的日子(otherwise working day),雇员有权享有一天带薪假期。一年最多可以享有 12 个公共假日,并有以下限制(来源 3):
- 如果某个公共假日被顺延到周一(Mondayised),雇员只能按一个假日计算,不能同时按实际日期和顺延日期各算一次;
- 圣诞节和新年假期期间(Christmas Day、Boxing Day、New Year's Day、1 月 2 日假期),无论工作安排如何,雇员最多只能享有 4 个公共假日;
- 每年只能享有一个地区周年日(Anniversary Day)。如果雇员平时驻地在某地区、临时派驻到另一地区工作,应与雇主协商采用哪个地区的周年日;协商不成,则按雇员平时工作所在地区的周年日执行。
如果公共假日当天要求雇员上班,工资必须按以下两者中较高的一项支付(来源 3):
- 当天实际工作时间对应的日常工资(relevant daily pay,不含特殊津贴)再加一半,即 1.5 倍;或
- 当天实际工作时间对应的日常工资,加上雇佣合同中约定的特殊津贴(penal rate)。
公共假日上班的工资不能低于 1.5 倍,雇主愿意多给不受限制。如果这一天原本是雇员的正常工作日,除了当天工资,雇主还必须再给一天补假(alternative holiday),除非雇员本来就是专门被雇来在公共假日上班的。雇主只有在这一天是雇员本来就要上班的日子、并且雇佣合同里写明雇员必须在公共假日上班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要求雇员在公共假日上班(来源 3)。
2026 年新西兰全国性公共假日的实际日期与观察日期(即雇员实际放假、算作公共假日的日子)如下(来源 4):
| 假日 | 实际日期 | 2026 年观察日期 |
|---|---|---|
| New Year's Day | 1 月 1 日 | 1 月 1 日(星期四) |
| Day after New Year's Day | 1 月 2 日 | 1 月 2 日(星期五) |
| Waitangi Day | 2 月 6 日 | 2 月 6 日(星期五) |
| Good Friday | 不固定 | 4 月 3 日(星期五) |
| Easter Monday | 不固定 | 4 月 6 日(星期一) |
| Anzac Day | 4 月 25 日 | 4 月 27 日(星期一) |
| King's Birthday | 6 月第一个星期一 | 6 月 1 日(星期一) |
| Matariki | 不固定 | 7 月 10 日(星期五) |
| Labour Day | 10 月第四个星期一 | 10 月 26 日(星期一) |
| Christmas Day | 12 月 25 日 | 12 月 25 日(星期五) |
| Boxing Day | 12 月 26 日 | 12 月 28 日(星期一) |
各地区还有自己的周年日(Anniversary Day),观察日期通常定在最接近实际日期的星期一,但部分地区有历史惯例,例如塔拉纳基(Taranaki)周年日为避开复活节改在 3 月第二个星期一,霍克斯湾(Hawke's Bay)周年日移到劳动节前的星期五。雇员每年只能享有自己工作所在地区的一个周年日,具体日期应以工作所在地区为准,可在 Public holidays and anniversary dates 页面查询完整地区列表(来源 4)。
丧假:资格与天数
享有丧假(bereavement leave)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来源 5):
- 在同一雇主处连续工作满 6 个月;或
- 在同一雇主处累计工作满 6 个月,且平均每周工作 10 小时以上,同时每周至少工作 1 小时,或每月至少工作 40 小时。
满足条件后,雇员每 12 个月享有一次丧假资格。如果因工作变化不再符合条件,当次不再享有丧假,但之后重新满足 6 个月条件时可以恢复资格(来源 5)。
以下情况每次至少可以请 3 天带薪丧假(来源 5):
- 直系亲属去世,包括父母、子女、伴侣或配偶、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姻亲父母;
- 本人经历流产或死产;
- 他人经历流产或死产,而雇员是对方的伴侣、曾经的伴侣且本会是该胎儿的生物学父母、已约定成为该胎儿出生后的主要照顾者,或是该主要照顾者的伴侣。
如果是其他人去世,且雇主认可雇员确实经历了丧亲,至少可以请 1 天带薪丧假。是否认可以及具体天数,取决于雇员与逝者的亲近程度、是否要承担治丧安排的责任,以及是否有相关的文化责任(来源 5)。
丧假不需要连续休、也不需要在事发当下立刻休完,可以分次、在与丧事相关的任何时间使用。雇主可以自行决定给予超出法定最低标准的额外丧假,例如葬礼在外地举行的情况(来源 5)。
如果雇员不满足 6 个月的资格条件,或想请超出法定天数的丧假,雇主可以同意让雇员提前支取假期、把这部分假期算作年假(雇主不能强制雇员把丧假算作年假),或者给予带薪或无薪假(来源 5)。
丧假期间的工资按雇员当天原本会拿到的日常工资(relevant daily pay)计算,如果无法确定则用过去 52 周的平均日工资(average daily pay)代替,随正常发薪周期支付。法律没有规定必须提供丧亲证明,雇主不能把提供证明作为休丧假的前提条件,但雇主也并非完全不能要求提供证明,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good faith)沟通(来源 5)。
如果雇员原本要在某个公共假日上班,但当天正好赶上丧事,这一天会按带薪但未工作的公共假日处理:雇员仍拿到日常工资或平均日工资,但不会有 1.5 倍工资或补假,也不会扣掉丧假额度。应尽快告知雇主需要请丧假(来源 5)。
育儿假:四种类型
育儿假(parental leave)主要分为 4 类,雇员能申请哪一种取决于具体情况(来源 6):
- Primary carer leave(主要照顾者假):适用于作为孩子主要照顾者的雇员,休此类假期期间可能还符合领取育儿假津贴(parental leave payments)的资格。
- Partner's leave(伴侣假):雇员如果需要陪伴怀孕的配偶或伴侣,或陪伴正在照顾 6 岁以下孩子的配偶或伴侣,最多可以请 2 周无薪伴侣假。
- Extended leave(延长假):通常在 primary carer leave 结束后接续使用的一段额外无薪育儿假,让雇员总共可以有长达一年的时间陪伴孩子。
- Negotiated carer leave(协商照顾假):如果雇员不符合 primary carer leave 的资格条件,可以与雇主协商约定这类假期。
规则变动
本文内容依据新西兰就业局(Employment New Zealand)官方网站的 Taking annual holidays、Taking sick leave、Public holidays rights for employees、Public holidays and anniversary dates、Taking bereavement leave、Types of parental leave 页面整理,截至 2026 年 9 月。目前的休假规则依据 Holidays Act 2003,新西兰政府计划在 2028 年 8 月用 Employment Leave Act 取代 Holidays Act,届时休假制度会有较大调整。具体的休假资格、天数、算钱方式和公共假日日期,以官方页面届时公布的内容为准,办理前建议直接查询以上链接确认最新规则。
- Taking annual holidays
- Taking sick leave
- Public holidays rights for employees
- Public holidays and anniversary dates
- Taking bereavement leave
- Types of parental leave
本文由此刻新西兰按以上官方页面整理,上次核对于 2026年9月22日,每月重新核对一次。规则和费用会变,办事前请以官方页面为准;发现过时或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