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由外交贸易部资助的奖学金或奖项的获得者

11 Recipients of scholarships or awards funded by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如果某人属于下列情形,则该人有资格获得根据《法案》(the Act)资助的服务——

  1. (a) 作为奖学金或奖项的获得者在新西兰留学的学生,该奖学金或奖项——
    1. (i) 由外交贸易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资助;并且
    2. (ii) 其目的是支持某一国家的发展;或
  2. (b) 根据第(a)项有资格的人的伴侣。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新西兰议会法律顾问办公室(PCO)《Healthy Futures (Pae Ora) (Eligibility) Regulations 2026》。法规原文依新西兰《1994 年版权法》第 27 条不享有版权,按 新西兰版权法第 27 条(法规不享有版权)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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