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家庭破裂

Family breakdown

家庭破裂可以包括以下情形:

  • 申请人曾受到父母一方或双方的严重精神虐待,或
  • 申请人与父母疏远至若与之联系会对申请人或其父母造成有害的心理影响的程度,或
  • 申请人的父母一方在监狱服刑或在精神病院,无法承担责任或资助申请人,并且申请人无法与另一方父母同住或依靠其生活,或
  • 申请人曾受到父母一方或双方的身体或性虐待,或
  • 申请人与父母同住或依靠父母提供经济支持明显对其不利

关于这些情况的证据可以包括了解申请人情况的注册心理学家或辅导员出具的建议。

评估家庭破裂时需要考虑的重要事项

  • 如果确认存在父母一方造成的身体或性虐待,则不应期望申请人与另一方父母同住一户或依靠其生活。但是,若父母已分居,通常仍应期望申请人依靠另一方父母获得经济支持。
  • 当申请人受到来自其他人(即非父母)的身体或性虐待或面临此类风险时,通常不构成使父母提供经济资助变得不合理的特殊情况。在此情形下,申请人可以不住在父母家(parental home),但父母仍应被期望在经济上支持申请人。
  • 曾遭受过身体或性虐待的申请人可能最近与实施虐待的父母恢复了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有证据表明申请人依靠该父母获得支持会损害其新建立的关系,则不应期望申请人与该父母同住或依靠其生活。
  • 如果申请人没有与父母同住,你必须核实没有任何人'代行父母职责(acting in place of a parent)'。
  • 当申请人有一名兄弟姐妹曾申请过独立状况补贴(Independent Circumstances Allowance),仍然需要确认申请人本人与其父母关系的性质。这意味着兄弟姐妹必须分别提供各自情况的证据。
  • 当申请人仅仅因为想要独立而离开父母一段时间,这本身不足以满足独立状况补贴(Independent Circumstances Allowance)的条件。

立法依据

  • 独立状况补助金(independent circumstances grant)的资格,见1998年学生津贴条例(Student Allowances Regulations 1998)第8条(regulation 8)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