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居住证明

Proof of residence

客户为其新西兰养老金(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申请提供居住证明时,所有文件均应为原件。

不能接受复印件和/或经过任何形式改动的文件。

当客户(或配偶)无法提供证明,或证明不清晰时,应要求其向新西兰移民局(Immigration New Zealand)(如为居民类签证)或内政部(Department of Internal Affairs)(如为公民身份)获取其居住身份证明。

新西兰公民身份和/或居住身份的证明可以是:

  • 澳大利亚护照(Australian passport)
    澳大利亚公民和永久居民被视为持有居民类签证(residence class visa),因此合法允许居住在新西兰。他们进入新西兰的日期一般不会被记录,但客户可以向新西兰移民局/新西兰海关(New Zealand Customs)申请查询。如有可能,应提供佐证材料,例如租房合同、银行对账单或旧的水电费账单,以证明客户在申请日期时通常居住在新西兰。
  • 英国国民(出入境信息)(British nationals (travel information))
    在1974年4月2日之前抵达新西兰的英国国民,被允许入境新西兰居住,如果他们没有护照,可能无法提供其居住信息的证明。
    新西兰移民局可能保存有这些人自1980年代末以来进出新西兰的出入境记录。客户应能够提供新西兰的学校、工作或税务记录,以支持其关于何时抵达新西兰以及在此居住时长的说法。
  • 确认证书(Certificate of Confirmation)
    这是一份用以确认持有人因出生、血统或获授公民身份(Grant of Citizenship)而成为新西兰公民的证书。
    在1948年之前移民新西兰的英国国民(且在整个1948年均居住在新西兰)于1949年被授予新西兰公民身份。这些客户很可能持有确认证书
  • 登记证书(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在新西兰境外出生的儿童(其父母一方为新西兰公民)可能从出生起即为新西兰公民。但是,该儿童必须申请登记证书以确认其新西兰公民身份。
  • 公民身份授予(Grant of Citizenship)
    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一般在新西兰居住5年后)可以申请获授公民身份。他们必须符合该授予的各项条件。
  • 新西兰移民局出具的永久居留确认信(Letter of confirmation of permanent residence from Immigration New Zealand)
  • 库克群岛(Cook Islands)、纽埃(Niue)或托克劳(Tokelau)当地官方出具的居住确认
  • 新西兰出生证明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在新西兰出生的人才被视为因出生而成为新西兰公民:
    • 在2006年1月1日之前在新西兰出生;或
    • 在2006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且:
      • 父母一方为新西兰公民;或
      • 父母一方持有允许其在新西兰居住的签证
  • 新西兰护照
    持有新西兰护照者必须为新西兰公民。
  • 载有根据《2009年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2009)授予的 居民类签证(residence class visa)的护照(非新西兰护照)
  • 载有根据《1987年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1987)授予的居留许可(residence permit)的护照(非新西兰护照)

更多信息请参见:

本节内容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