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补充生活津贴(Supported Living Payment)

Supported Living Payment

当一名来自希腊的客户符合新西兰补充生活津贴(健康状况、伤害、残疾或完全失明)(Supported Living Payment (health condition, injury, disability or totally blind))的所有资格条件,但不符合居住条件时,该客户可依据与希腊的协定获得资格。

该协定允许将在希腊的居住期和/或向保险计划缴费的期间视为在新西兰的居住期,以使客户满足补充生活津贴(健康状况、伤害、残疾或完全失明)所要求的居住期条件。

客户必须符合新西兰的医疗标准。

该客户也可能有资格领取希腊养老金(Greek Pension),该养老金可直接从新西兰补充生活津贴(健康状况、伤害、残疾或完全失明)中扣除。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

SWIFTT

当依据与希腊的协定批准补充生活津贴(健康状况、伤害、残疾或完全失明)时,您需要在 SWIFTT 系统的 SDT1A 页面中添加互惠指示标志,方法是在权益代码(entitlement code)字段中输入 08。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国际服务处(International Services),或参阅:

法律依据

  • 援助,补充生活津贴 第2部分,第4子部分,《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第34-37条
  • 减少福利金的因素:境外养老金权益 《2018年社会保障法》第187-191条
  • 影响福利金的因素 《2018年社会保障条例》(Social Security Regulations 2018)第118-136条
  • 立法范围 《1993年社会福利(与希腊共和国互惠)令》(Social Welfare (Reciprocity with the Hellenic Republic) Order 1993)第2条
  • 居住期和/或保险期的合并计算 《1993年社会福利(与希腊共和国互惠)令》第7条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