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wkes Bay少年遭电击枪制服 警方未按程序通报监督机构

Police investigation into use of Taser on young person in Hawkes Bay

资料图:新西兰警方
资料图:新西兰警方 · Wainuio / CC BY-SA 4.0

新西兰独立警察行为监督局(Independent Police Conduct Authority,简称IPCA)10月13日公布一份调查报告,披露Hawkes Bay一名少年在逃避抓捕时被警员使用电击枪(Taser)的事件经过。

事件起因是三名身份不明的人驾驶一辆与加油站及商店盗窃案有关的赃车危险驾驶。驾车者逃避警方追截,并多次躲过警方布设的路钉。车上人员戴着巴拉克拉瓦头套(balaclava),并对路人做出类似持枪的手势,警方当时不清楚他们是否持有武器。

警方最终在市中心截停该车,逮捕了车上两人。第三人全身穿黑衣并戴头套,下车后逃跑,无视警员要求停下的指令。

该警员追赶过程中开枪发射电击枪,但只有一根探针命中目标,没有实际放电。该少年随后跑入一处封闭院落,被另一名警员成功制服,此时才确认其年仅13岁。

警方随后展开刑事调查,认定该警员为逮捕少年、阻止其逃入繁忙市中心而使用武力属合理。监督局也认同这一武力使用是为阻止少年逃跑所必需,不属于过度使用武力。

警方之后另行展开一项内部雇佣调查,认定涉事警员违反了相关政策。但监督局表示,警方是在该调查已经结束后才通知监督局结果,这与双方此前约定的监督流程不符。监督局未获得机会对该调查提供监督、意见或参与后续决策。

监督局已就此向警方致函表达关切。警方回应称,确实未按应有程序处理此事,原因是内部错误地将该案归类为无需监督局监督的类别。

监督局表示,仍对这一错误如何发生感到担忧。警方与监督局之间已就案件归类和沟通建立了明确流程,包括一份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列明双方的责任和期望。监督局认为此次沟通缺失令人担忧,尤其是这类错误并非孤例。

监督局表示,尽管认可警方在雇佣调查中得出的处理结果属合理范围,但如果当时能有实质性的监督参与机会,监督局本可能就相关事项向警方提出若干建议供其考虑。

该案编号为IPCA: 25-30866。

本文编译自警察投诉调查局(Independent Police Conduct Authority)公开发布。原文:https://www.ipca.govt.nz/Site/Outcomes/2026-summaries-of-police-investigations/26-oct-10-use-of-taser-on-young-person-hawkes-bay.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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