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福利金的计算方式
Calculation for other benefits
当向居住在荷兰的客户支付新西兰退休金(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或退伍军人养老金(Veteran's Pension)以外的福利金时,使用以下公式计算支付金额:
- 计算自客户年满20岁后在新西兰居住的完整月数 并且
- 将此数除以300
- 然后将结果乘以最高福利金额
最低可支付的金额为:
12除以300再乘以最高福利金额
最高支付金额为客户有资格领取的该项福利的全额净额。
新西兰福利金或养老金的支付不考虑客户领取的任何荷兰养老金或其他海外养老金,但对于收入审查型福利(income tested benefits),其他收入应纳入考量。
离境期间
只要客户在离开新西兰期间仍被认定为通常居住在新西兰(ordinarily resident in New Zealand),最长26周的离境期间可计入新西兰居住期用于金额计算。
额外援助
家庭税收抵免(Family Tax Credit)、起步津贴税收抵免(Best Start Tax Credit)、临时额外补助(Temporary Additional Support)、特别补助金(Special Benefit)或残障津贴(Disability Allowance)等额外援助不能在荷兰支付。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国际服务处(International Services)。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见:
法律依据
- 第9条 《2003年社会福利(与荷兰互惠)令》(Social Welfare (Reciprocity with the Netherlands) Order 2003)
原文与版本
- Calculation for other benefits —— 版本 2026年10月1日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