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偿还令(Debt Repayment Orders)
Debt Repayment Orders
债务偿还令(Debt Repayment Orders)由司法部(Ministry of Justice)根据《2006年破产法》(Insolvency Act 2006)发出。此类命令可在客户为未解除破产者(undischarged bankrupt)时发出。
这意味着客户无法立即偿还债务,但可以分期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
偿还期通常为3年。
原文与版本
- Debt Repayment Orders —— 版本 2026年5月6日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