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抚养子女
Dependent child
在新西兰养老金(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中,受抚养子女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子女:
- 主要由该客户负责照顾
- 作为该家庭成员受到抚养
- 在经济上依赖该客户
- 曾由儿童事务局首席执行官(Chief Executive of Oranga Tamariki)监管,但已被送回父母照顾
在新西兰养老金中,受抚养子女不包括以下情况:
- 根据《儿童、青少年及其家庭法2017》(Oranga Tamariki Act 1989)第363条领取款项(payments)的子女以及
- 领取青年父母补贴(Young Parent Payment)的青年人及其子女(参见《受抚养子女、青年父母及该子女的父母或继父母示例》(Dependent children, young parents and the child's parent or step parent examples))
在某些情况下,子女可能并非居住在家中,但仍被视为受抚养子女。
照护与保护方面的顾虑
如果社会发展部(MSD)认为任何子女已经或可能遭受伤害(身体、情感或性方面的伤害)、虐待、忽视、剥夺,或者社会发展部对该子女的福祉存在顾虑,必须将该案例转介给儿童事务局(Oranga Tamariki)。
更多信息请参见:
立法依据
- 受抚养子女(定义)见《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附表2(schedule 2)
本节内容
原文与版本
- Dependent child —— 版本 2026年9月4日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