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抚养子女
Dependent child
在求职者支持金—学生困难补助(Jobseeker Support Student Hardship)中,受抚养子女是指以下子女:
- 主要由该客户负责
- 作为该家庭成员受到抚养
- 在经济上依赖该客户
- 处于奥兰加塔玛里基首席执行官(Chief Executive of Oranga Tamariki)的监护之下,但已被交还给其父母照顾
在求职者支持金—学生困难补助中,受抚养子女不包括以下人员:
- 正在依据1989年奥兰加塔玛里基法(Oranga Tamariki Act 1989)第363条获得款项的子女
- 正在为其支付孤儿补助金(Orphan's Benefit)或无人抚养儿童补助金(Unsupported Child's Benefit)的子女,以及
- 正在领取青年父母补助金(Young Parent Payment)的青年及其子女(参见受抚养子女、青年父母与该子女的父母或继父母示例)
在某些情况下,子女可能并未与家人同住,但仍被视为受抚养子女。
照护与保护方面的顾虑
如果新西兰社会发展部(MSD)认为任何子女已经或很可能遭受伤害(身体、情感或性方面)、受到虐待、被忽视、被剥夺,或新西兰社会发展部对该子女的福祉存有顾虑,该案件必须转介给奥兰加塔玛里基(Oranga Tamariki)。
更多信息参见:
法律依据
- 受抚养子女(定义),见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附表2(schedule 2)
本节内容
原文与版本
- Dependent child —— 版本 2026年2月5日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