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人道主义工作 (Humanitarian Work)

Humanitarian Work

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客户在海外期间可以继续领取退伍军人养老金(Veteran's Pension):

  • 他们正在为公认的援助机构(recognised aid agency)从事全职、自愿且无偿的人道主义工作
  • 离境时间不超过156周
  • 客户所做的工作没有剥夺他人获得有薪就业的机会,并且
  • 在此期间他们仍然是新西兰的通常居民(ordinarily resident)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适用通常的海外离境规则。

如果客户在海外停留超过156周,须从离开新西兰次日起停止发放款项。

公认的援助机构

公认的援助机构是指其主要职能为“向一个或多个其他国家中处境不利的社区提供援助和协助”或类似职能的组织。援助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组织:

  • 红十字会或红十字(新月)会(Red Cross or Red Crescent Societies)
  • 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United Nations Volunteers)
  • 海外志愿服务机构(Volunteer Services Abroad),以及
  • 世界宣明会(World Vision)

某援助机构是否符合上述标准,由外交和贸易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认定。如果您在判断某机构是否为“公认的援助机构”方面需要协助,请联系服务热线(Helpline)。

伴侣

如果退伍军人养老金客户的伴侣同样从事人道主义工作,其款项可继续发放,最长达156周。

如果伴侣离开新西兰但并非从事人道主义工作,只要在30周内返回新西兰,其款项可继续发放最长26周。

证明材料

客户必须提交援助机构(使用其机构信头纸)出具的离境证明材料,确认以下内容:

  • 相关人员的姓名
  • 其离境期间
  • 所从事工作的详细内容,以及该工作属于自愿、全职且无偿性质
  • 该人员被安排从事的工作没有剥夺他人获得有薪就业的机会,并且
  • 该援助机构的主要职能

更多信息请参见:

法律依据

  • 与援助机构相关、长达156周的离境,见《2014年退伍军人支持法》(Veterans' Support Act 2014)第179条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