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Introduction
紧急住房补助金(Emergency Housing Grant)是为有紧急住房需求的客户提供的最后手段付款。
当客户无法继续留在原居住地,且短期内无法获得其他满足其需求的合适住所时,可用其支付紧急住宿费用。
客户无需正在领取福利金也可申请此项援助,但必须符合所有资格条件,包括收入和资产测试。
紧急住房的定义
紧急住房(emergency housing)是一种短期住宿。它适用于个人及其伴侣和受抚养子女(如有)有迫切住房需求的情况。
这可能是因为:
- 他们无法留在其通常居住地(例如,被要求搬离或存在安全方面的顾虑),并且
- 他们无法获得其他满足其需求的合适住所
紧急住房为人们提供一个稳定的居所,以便在了解和解决其需求、并寻找其他合适住所的过程中有地方可住。
其他住所可能包括短期或长期的选择。
紧急住房补助金支付的内容
紧急住房补助金用于支付由紧急住房供应商(emergency housing supplier)提供的紧急住宿费用。紧急住房供应商可以是:
- 商业供应商(例如汽车旅馆、旅舍、露营地),或
- 社区类供应商(例如住房提供机构、夜间收容所、毛利会堂 marae)
押金补助金(Security Deposit Grant)
如果客户符合领取紧急住房补助金的资格,社会发展部(MSD)在客户入住紧急住房之前,须为其批准一项押金补助金。
押金补助金所涵盖的费用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实际且合理的费用:
- 客户及与客户同住的任何人员(包括访客)对房产造成的损坏(无论是故意还是非故意)
- 因客户未遵守紧急住房供应商的入住规定而造成的损失
注意 对于迁入过渡性住房(transitional housing)或签约紧急住房(contracted emergency housing)的客户,也可批准押金补助金。过渡性住房或签约紧急住房由住房与城市发展部(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提供资金。
押金的支付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向紧急住房供应商、过渡性住房或签约紧急住房提供机构支付押金:
- 供应商或提供机构提出索赔,要求用押金支付所发生的实际且合理的损失和损坏费用,并且
- 客户同意供应商或提供机构所索赔的金额,或者客户未能办理退房
押金补助金始终可向客户追回。
更多信息请参阅:
- 紧急住房的资格条件
- 获得其他合适住所的途径
- 其他合适住所的示例
- 社会发展部不能支付紧急住房补助金的情形
- 社会发展部可以拒绝发放紧急住房补助金的情形
- 支付
- 押金的资格条件
- 由住房与城市发展部资助的过渡性住房
- 向提供机构支付押金
法律依据
本节内容
- Introduction —— 版本 2026年2月9日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