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简介

Introduction

紧急住房补助金(Emergency Housing Grant)是为有紧急住房需求的客户提供的最后手段付款。

当客户无法继续留在原居住地,且短期内无法获得其他满足其需求的合适住所时,可用其支付紧急住宿费用。

客户无需正在领取福利金也可申请此项援助,但必须符合所有资格条件,包括收入和资产测试。

紧急住房的定义

紧急住房(emergency housing)是一种短期住宿。它适用于个人及其伴侣和受抚养子女(如有)有迫切住房需求的情况。

这可能是因为:

  • 他们无法留在其通常居住地(例如,被要求搬离或存在安全方面的顾虑),并且
  • 他们无法获得其他满足其需求的合适住所

紧急住房为人们提供一个稳定的居所,以便在了解和解决其需求、并寻找其他合适住所的过程中有地方可住。

其他住所可能包括短期或长期的选择。

紧急住房补助金支付的内容

紧急住房补助金用于支付由紧急住房供应商(emergency housing supplier)提供的紧急住宿费用。紧急住房供应商可以是:

  • 商业供应商(例如汽车旅馆、旅舍、露营地),或
  • 社区类供应商(例如住房提供机构、夜间收容所、毛利会堂 marae)

押金补助金(Security Deposit Grant)

如果客户符合领取紧急住房补助金的资格,社会发展部(MSD)在客户入住紧急住房之前,须为其批准一项押金补助金。

押金补助金所涵盖的费用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实际且合理的费用:

  • 客户及与客户同住的任何人员(包括访客)对房产造成的损坏(无论是故意还是非故意)
  • 因客户未遵守紧急住房供应商的入住规定而造成的损失

注意 对于迁入过渡性住房(transitional housing)或签约紧急住房(contracted emergency housing)的客户,也可批准押金补助金。过渡性住房或签约紧急住房由住房与城市发展部(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提供资金。

押金的支付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向紧急住房供应商、过渡性住房或签约紧急住房提供机构支付押金:

  • 供应商或提供机构提出索赔,要求用押金支付所发生的实际且合理的损失和损坏费用,并且
  • 客户同意供应商或提供机构所索赔的金额,或者客户未能办理退房

押金补助金始终可向客户追回。

更多信息请参阅:

法律依据

  • 紧急住房补助金 第4部分 紧急住房补助金计划(Emergency Housing Grants Programme)
  • 押金补助金 第5部分 紧急住房补助金计划

本节内容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