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Introduction
新西兰(New Zealand)政府与英国代表泽西州(Jersey)和根西州(Guernsey)政府签订的社会保障协定(social security agreement),允许一方的前居民根据另一方的社会保障制度获得某些福利金和养老金。
根据该协定:
- 在泽西/根西的保险计划(insurance scheme)缴费可被视为在新西兰的居住期,以满足某些新西兰福利金和养老金的缴费资格条件
- 在新西兰的居住期可被视为泽西/根西保险计划的缴费期,以满足某些泽西/根西福利金和养老金的居住资格条件
- 某些泽西/根西养老金可以在新西兰领取
- 某些新西兰福利金和养老金可以在泽西/根西领取
- 任何一国的战争抚恤金(war pensions)均不包含在该协定内
注意
自2013年7月15日起,新的规定对福利金类别进行了整合,设立了新的福利金名称,并对某些类别增加了对工作期望的关注。这些变化对与泽西/根西的协定产生了一定影响。
更多信息请参见:
- 新西兰福利金和养老金(New Zealand benefits and pensions)
- 福利改革(Welfare Reform)对与泽西/根西社会保障协定的影响
- 在新西兰领取泽西/根西养老金或福利金
- 变更与复核
- 在泽西/根西领取新西兰福利金和养老金
- 在泽西/根西领取新西兰福利金的变更与复核
- 信息交换(Exchange of Information)
立法
- 降低福利金的因素:享有海外养老金的权利,见《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第187-191条
- 影响福利金的因素,见《2018年社会保障条例》(Social Security Regulations 2018)第118-136条
- 《1995年社会福利(与泽西和根西互惠)令》(Social Welfare (Reciprocity with Jersey and Guernsey) Order 1995)
原文与版本
- Introduction —— 版本 2026年10月1日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