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新西兰境内的证明
Evidence of absence
如果客户无法提供其入境和/或离境的证据,社会发展部(MSD)可以接受客户的陈述,即他们自首次入境日期以来未曾离开过新西兰,除非:
- 该陈述受到怀疑
- 入境日期影响起算日期 或
- 举荐人声明(referees declaration)显示存在未申报的不在境内情况,且该情况会影响起算日期
原文与版本
- Evidence of absence —— 版本 2026年11月2日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