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已分居的夫妻/伴侣

Couples who have separated

当夫妻/伴侣已经分居时,他们可以被当作单身人士对待,可以领取单身合住(single sharing accommodation)或单身独居(single living alone)的新西兰养老金(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费率(前提是他们没有开始另一段伴侣关系)。

支付费率将取决于他们:

  • 是否与任何年满18岁或以上的人合住(不包括受抚养子女,或在任何26周期间内停留超过13周的访客);或者
  • 是否符合单身独居费率的所有资格条件

注意如果客户在其资格确认日期(entitlement date)符合上述条件,单身合住或单身独居费率可以从新西兰养老金开始发放之日起支付。

有关审核生效日期的更多信息,如果客户已经在领取新西兰养老金,请参见:

什么决定了分居?

对于已婚或处于civil union(民事结合)的夫妻/伴侣,要被视为与其伴侣分居,必须存在身体上的分离,并且其中一方或双方都接受或承认该关系已经结束。

对于事实伴侣关系(de facto couple)而言,其分居意味着其关系不再具有婚姻或civil union(民事结合)性质(具有婚姻或civil union性质的关系指既存在经济上的相互依存,也存在情感上的承诺)。

更多信息请参见:

分开居住的夫妻/伴侣

法规

  • 认定个人为单身或处于事实伴侣关系 《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第8条
  • 独居的含义 《2001年新西兰养老金与退休收入法》(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 and Retirement Income Act 2001)第4A条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