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法院扣押令

Court attachment orders

所有法院扣押申请均直接发送至中央处理单位(Central Processing Unit)处理。法院扣押通过CORBI屏幕进行管理。

司法部(Ministry of Justice)有权对福利金作出扣押令,以偿付未结清的法院罚款。扣押令可能包括:

  • 法院罚款
    这些是应付给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的罚款
  • 民事扣押
    这些通常是付给有钱款应收的私人或机构的。偶尔地区法院会作为民事债务的收款代理。

司法部发出的扣押令可以依据1957年《简易程序法》(Summary Proceedings Act 1957)或2016年《地区法院法》(District Court Act 2016)作出。

受保护收入标准

任何扣押令,无论是单独生效还是与其他扣押令、子女抚养费(Child Support)扣款或社会发展部(Ministry of Social Development)债务偿还合并生效,均不得使客户的总收入低于受保护收入标准。更多信息请参见:

扣款优先顺序

法院扣押令不优先于任何子女抚养费扣款、社会发展部扣款、税务局(Inland Revenue)扣款或依据《家事诉讼法》(Family Proceedings Act)作出的任何扣押令。更多信息请参见:

法院提供的信息

从司法部收到的信息将包括:

  • 客户姓名
  • 需从福利金中扣除的金额
  • 罚款的参考编号

如果客户因扣押令的金额而遭受过度困难,则应引导其联系地区法院的登记官(Registrar),申请重新评估扣款比率。

更多信息请参见:

转移或取消并重新批准福利金

如果记录中存在法院扣押,在转移或取消并重新批准福利金时,请发邮件给中央处理单位。

请注明客户姓名及客户编号,并要求审核并在必要时重新加载法院扣押信息。

法律依据

  • 一般义务:持有并提供银行账户详情第111条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
  • 一般向受益人本人支付或代其支付第339条2018年《社会保障法》
  • 索取或接受承认书或承诺书的罪行第293条2018年《社会保障法》
  • 福利金一般不得转让或作为担保,也不得因法律运作而转移第417条2018年《社会保障法》
  • 本法下扣款的优先顺序第157条1991年《子女抚养费法》(Child Support Act 1991)
  • 扣押令第155条2016年《地区法院法》
  • 扣押令的内容第105条1957年《简易程序法》

本节内容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