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扣押令
Court attachment orders
所有法院扣押申请均直接发送至中央处理单位(Central Processing Unit)处理。法院扣押通过CORBI屏幕进行管理。
司法部(Ministry of Justice)有权对福利金作出扣押令,以偿付未结清的法院罚款。扣押令可能包括:
- 法院罚款
这些是应付给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的罚款 - 民事扣押
这些通常是付给有钱款应收的私人或机构的。偶尔地区法院会作为民事债务的收款代理。
司法部发出的扣押令可以依据1957年《简易程序法》(Summary Proceedings Act 1957)或2016年《地区法院法》(District Court Act 2016)作出。
受保护收入标准
任何扣押令,无论是单独生效还是与其他扣押令、子女抚养费(Child Support)扣款或社会发展部(Ministry of Social Development)债务偿还合并生效,均不得使客户的总收入低于受保护收入标准。更多信息请参见:
扣款优先顺序
法院扣押令不优先于任何子女抚养费扣款、社会发展部扣款、税务局(Inland Revenue)扣款或依据《家事诉讼法》(Family Proceedings Act)作出的任何扣押令。更多信息请参见:
法院提供的信息
从司法部收到的信息将包括:
- 客户姓名
- 需从福利金中扣除的金额
- 罚款的参考编号
如果客户因扣押令的金额而遭受过度困难,则应引导其联系地区法院的登记官(Registrar),申请重新评估扣款比率。
更多信息请参见:
转移或取消并重新批准福利金
如果记录中存在法院扣押,在转移或取消并重新批准福利金时,请发邮件给中央处理单位。
请注明客户姓名及客户编号,并要求审核并在必要时重新加载法院扣押信息。
法律依据
本节内容
- Court attachment orders —— 版本 2026年2月9日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