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直接扣除 (Direct deductions)

Direct deductions

一般而言,当客户居住在新西兰并领取丹麦国家养老金时,该养老金将从其新西兰福利金或养老金中直接扣除。应扣除的金额是该福利金或养老金在丹麦完成任何税务扣除之后、但在扣除任何新西兰税款之前的金额。

丹麦福利金或养老金将从以下项目中扣除:

  • 新西兰养老金 (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 或退伍军人养老金 (Veterans Pension) 的毛额 以及
  • 其他任何新西兰福利金(包括住房补贴 Accommodation Supplement)的净额

如果客户在获批丹麦养老金时已经在领取新西兰福利金或养老金,该扣除将由国际服务处 (International Services)处理。

请联系国际服务处,提供养老金金额、丹麦养老金种类、批准日期以及支付机构名称的核实资料。

如果客户在获批新西兰福利金或养老金时已经在领取丹麦养老金,可以通过SWIFTT流程添加直接扣除。

如果你不确定某项海外养老金是否应予扣除,请联系国际服务处咨询。

复核

必须将所有正在领取丹麦养老金的客户情况告知国际服务处,因为在丹麦养老金扣除额更新或复核时,进行所需的新西兰福利金或养老金复核是国际服务处的职责。

不利行动

当新西兰社会发展部 (MSD) 将客户信息与来自丹麦的信息进行比对核对时,MSD必须向客户发出不利行动的书面通知。

不利行动通知仅在收到第一次信息比对结果时才需要发出。

情况变化

客户新西兰福利金的其他任何复核事项,例如关系状况变化或应计收入变化,应由个案经理 (case manager) 完成。

更多信息请参见:

立法依据

  • 福利金(定义) schedule 2 Social Security Act 2018
  • 义务 section 177-180 Social Security Act 2018
  • 减少福利金的因素:海外养老金领取权 section 187-191 Social Security Act 2018
  • 影响福利金的因素 regulations 118-136 Social Security Regulations 2018
  • 海外养老金扣除 subpart 4, part 4 Social Security Regulations 2018
  • 直接扣除条款 Article 18 Social Welfare (Reciprocity with Denmark) Order 1997
  • 信息提供要求 Article 21 Social Welfare (Reciprocity with Denmark) Order 1997

本节内容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