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住房 (Mobile homes)
Mobile homes
自2020年11月9日起,居住在自给自足型移动住房(self-contained mobile home)中的客户可以领取独居津贴(living alone rate)。
什么是移动住房?
移动住房可以包括大篷车(caravan)、房车巴士(house bus)或自驾式专门建造的移动住房。就独居津贴而言,要成为自给自足型移动住房,该移动住房必须:
- 包含特定设施,并且
- 达到合理可居住的状态。
就独居津贴而言移动住房应具备的设施
就独居津贴而言,要达到自给自足的标准,移动住房必须具备供客户专用的以下充足区域:
- 日常生活起居
- 睡眠
- 食物准备与烹煮,并且
- 还必须包含:
- 水槽(sink)
- 厕所(toilet)
如果移动住房没有淋浴或沐浴设施,客户必须能够使用这些设施,例如使用其可便捷获得的公共设施。
移动住房须达到合理可居住状态
就独居津贴而言,移动住房要达到合理可居住状态,必须具备:
- 一个或多个清水箱;以及
- 一个或多个污水箱
这些水箱可以不时连接用于接收清水及排出污水,但不要求全天候连接。清水箱和污水箱是厕所和水槽设施的配套支持。
移动住房须满足所有要求
客户必须居住在满足所有要求的移动住房中,才能领取独居津贴。
如果移动住房不具备全部这些设施(包括清水箱和污水箱),则不能视为自给自足型移动住房,不能发放独居津贴。
居住在移动住房中的客户的起算日期
独自居住在自给自足型移动住房中的客户,可以从以下日期起领取独居津贴:
- 2020年11月9日,或
- 客户开始独自居住在自给自足型移动住房中的日期
以较晚者为准。
更多信息请参见:
立法依据
原文与版本
- Mobile homes —— 版本 2026年2月9日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