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退休金 (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
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
当来自加拿大的客户符合资格条件中除居住条件以外的所有新西兰退休金(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条件时,他们可能根据与加拿大的协定获得资格。
与加拿大的协定允许将20岁以后的加拿大可计入期间视为在新西兰的居住期间,以使客户满足新西兰退休金的居住期间资格条件。
客户必须达到新西兰的合格年龄。
客户也可能有资格领取加拿大养老金(Canadian Pension),该养老金可直接从新西兰退休金中扣除。
根据《老年保障法》(Old Age Security Act)累积的加拿大可计入期间,如果与根据《加拿大退休金计划》(Canada Pension Plan)累积的期间重合,只能计算一次。
SWIFTT
当依据与加拿大的协定批准新西兰退休金时,你需要在SWIFTT系统中使用NDTA界面,在资格代码字段中输入06,以添加互惠标识。
更多信息
请联系国际服务处(International Services),或参见:
立法依据
- 《1996年社会福利(与加拿大互惠)令》(Social Welfare (Reciprocity with Canada) Order 1996)第II条和第VI条
- 《2001年新西兰退休金与退休收入法》(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 and Retirement Income Act 2001)第8条:新西兰退休金的居住资格条件
- 《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第187-191条:减少福利金的因素:境外养老金的领取资格
- 《2018年社会保障条例》(Social Security Regulations 2018)第118-136条:影响福利金的因素
原文与版本
- 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 —— 版本 2026年2月5日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