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款优先顺序
Priority for deductions
某些类型的扣款优先于其他扣款;下表列出了优先顺序,从最高到最低:
最高优先
- 依据《1991年子女抚养法》(Child Support Act 1991)作出的子女抚养费(Child Support)扣款
- 税务局(Inland Revenue)税款扣款
- 社会发展部(Ministry of Social Development)债务偿还,包括负责任父亲供养金(Liable Parent Contributions,LPC)、子女抚养债务和重大维修预支款(Major Repairs Advances,MRA)债务、学生津贴(Student Allowance)债务、已转为社会发展部债务的学生贷款(Student Loan)债务、与收入相关房租(Income Related Rent)历史新西兰住房局(Kāinga Ora)债务、与收入相关房租社会发展部债务
- 依据《1980年家庭诉讼法》(Family Proceedings Act 1980)作出的扣押令(Attachment orders)
- 依据《1957年简易程序法》(Summary Proceedings Act 1957)发出的法院扣押令
- 依据《2016年地区法院法》(District Court Act 2016)发出的法院扣押令
- 学生贷款(Student Loan)还款
最低优先
当客户针对其福利金有多项扣款令时,需要确定扣款的优先顺序。同时,每项扣款令和扣款通知均各自受其自身的受保护收入(protected earnings)规则约束。
当你需要减少扣款时,应从优先级最低的扣款开始调整,逐级向上调整到优先级较高的扣款,同时需考虑每项扣款的受保护收入规则。
示例
某客户的福利金中同时需要扣除子女抚养费(Child Support)和社会发展部债务扣款。当社会发展部债务扣款的额度会使客户的福利金支付低于子女抚养费的受保护收入率时,必须减少的是社会发展部债务扣款,而不是子女抚养费扣款。
这是因为子女抚养费扣款的优先级高于社会发展部债务偿还。
更多信息请参阅:
中央处理部门(Central Processing Unit)负责处理子女抚养费、债务偿还令、法院扣押令以及税务局扣款通知。
法律依据
原文与版本
- Priority for deductions —— 版本 2026年2月5日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