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法院扣款令(Court attachment orders)

Court attachment orders

所有法院扣款申请均直接发送至中央处理单位(Central Processing Unit)处理。法院扣款通过 SWIFTT 系统中的 CORBI 界面进行管理。

司法部(Ministry of Justice)有权对福利金发出扣款令,以偿付未结清的法院罚款。扣款令可能包括:

  • 法院罚款
    即须向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支付的罚款
  • 民事扣款
    这类款项一般支付给有欠款需收取的私人或机构。地区法院偶尔会充当民事债务的催收代理。

司法部发出的扣款令可依据1957年《简易程序法》(Summary Proceedings Act 1957)或2016年《地区法院法》(District Court Act 2016)作出。

受保护收入比率(Protected earnings rate)

任何扣款令,无论单独执行还是与任何其他扣款令、子女抚养费(Child Support)扣款或社会发展部(Ministry of Social Development)债务偿还合并执行,均不得使客户的总收入低于受保护收入比率。

更多信息请参见:

扣款优先顺序(Priority for deductions)

法院扣款令不优先于任何子女抚养费扣款、社会发展部扣款、税务局(Inland Revenue)扣款,或依据《家庭诉讼法》(Family Proceedings Act)作出的任何扣款令。

更多信息请参见:

法院提供的信息(Information provided by the Court)

司法部将从法院收到的信息包括:

  • 客户姓名
  • 需从福利金中扣除的金额
  • 罚款的参考编号

如果客户因扣款令金额而遭受不当困难(undue hardship),应将其引导至地区法院登记官(Registrar)处申请重新评估扣款比率。

更多信息请参见:

转移、注销或重新批准福利金(Transferring or cancelling and re-granting benefits)

当记录中存在法院扣款且需要转移或注销并重新批准福利金时,请发邮件通知中央处理单位。邮件中须包含客户姓名及客户编号,并要求在必要时审查并重新加载法院扣款。

立法依据(Legislation)

  • 一般向受益人本人支付 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第339条
  • 索要或接受承认书或承诺书的违法行为 2018年《社会保障法》第293条
  • 福利金一般不得转让、设定押记,也不因法律实施而转移 2018年《社会保障法》第417条
  • 扣款令的内容 1957年《简易程序法》第105条
  • 扣款令 2016年《地区法院法》第155条

本节内容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