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单亲父母补助 — 前往或居住在泽西岛/根西岛的寡妇与寡夫

Sole Parent Support - widows and widowers going to or residing in Jersey/Guernsey

根据与泽西岛/根西岛(Jersey/Guernsey)签订的协议,寡妇或寡夫在居住于泽西岛/根西岛期间可以领取新西兰单亲父母补助(Sole Parent Support)。

客户必须在离开新西兰之前,以寡妇或寡夫身份申请单亲父母补助,以便在泽西岛/根西岛领取。已经居住在泽西岛/根西岛的新西兰人将不符合资格。

要以寡妇或寡夫身份在泽西岛/根西岛领取单亲父母补助,客户必须:

  • 符合作为寡妇或寡夫申请单亲父母补助的资格条件(qualifications)
  • 在申请海外发放时通常居住在新西兰
  • 打算在泽西岛/根西岛居住超过26周,并且
  • 自20岁以来在新西兰至少居住了12个月

注意:客户可以使用自己和/或其前伴侣在泽西岛/根西岛的保险期(periods of insurance)来满足单亲父母补助的居住资格要求。

申请福利金

在泽西岛/根西岛发放给寡妇或寡夫的单亲父母补助仍需接受收入测试(income tested),客户在申请该福利金时需要提供其在泽西岛/根西岛或新西兰获得的任何收入的详细情况。

打算居住在泽西岛/根西岛

如果客户离开新西兰时打算在泽西岛/根西岛居住26周或以上,他们最多有26周的时间在泽西岛/根西岛定居。客户在抵达泽西岛/根西岛之前可以前往其他国家,但必须在离开新西兰之日起26周内抵达泽西岛/根西岛,才能被视为在离开新西兰当日起便通常居住在泽西岛/根西岛。

示例

某客户可能希望在定居泽西岛/根西岛之前先在英国度假三个月。

在此示例中,就决定该客户在泽西岛/根西岛领取单亲父母补助的申请而言,该客户将被视为通常居住在泽西岛/根西岛。

情况变化

客户有义务告知新西兰社会发展部(MSD)任何可能影响其在泽西岛/根西岛以寡妇或寡夫身份领取单亲父母补助资格或发放金额的情况变化(例如收入变化,或打算离开泽西岛/根西岛前往另一国家居住)。

最小子女满14岁时单亲父母补助的终止

一旦客户的最后一名受抚养子女年满14岁,其单亲父母补助将不再发放。子女满14岁后,客户不能转为领取求职者补助(Jobseeker Support),因为根据与泽西岛/根西岛的协议,求职者补助不属于可发放的福利金。

如果客户在达到新西兰退休金(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或退伍军人补助金(Veteran's Pension)的合格年龄时仍在领取单亲父母补助,他们将不再有资格以寡妇或寡夫身份领取单亲父母补助,必须重新核实其领取新西兰退休金或退伍军人补助金的资格。

更多信息请参见:

法律依据

  • 单亲父母条件为何 《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第30条
  • 单亲父母补助:条件 《2018年社会保障法》第29条
  • 居住要求 《2018年社会保障法》第16条
  • 福利金的输出 《1995年社会福利(与泽西岛/根西岛互惠)令》(Social Welfare (Reciprocity with Jersey/Guernsey) Order 1995)第6条
  • 合计计算原则 《1995年社会福利(与泽西岛/根西岛互惠)令》第7条
  • 居住期和/或保险期的合计计算 《1995年社会福利(与泽西岛/根西岛互惠)令》第8条
  • 向泽西岛或根西岛的寡妇与寡夫发放新西兰单亲父母补助及发放残疾支持补助(Supported Living Payment) 《1995年社会福利(与泽西岛/根西岛互惠)令》第10条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