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受助生活补贴(Supported Living Payment)

Supported Living Payment

当客户符合受助生活补贴(健康状况、受伤、残疾或完全失明)(Supported Living Payment (health condition, injury, disability or totally blind))的所有资格条件,但不符合居住期限要求的,他们可能根据与英国的协定而获得资格。

与英国(United Kingdom)的协定允许将在英国居住的期限视为在新西兰的居住期限,以使客户符合受助生活补贴(健康状况、受伤、残疾或完全失明)的居住期限资格要求。

示例

一名客户持有新西兰居民类签证(residence class visa),但在新西兰仅居住了六个月,此前曾在英国居住或缴纳保险金一年六个月,只要该客户在搬迁之间没有居住在其他国家,则符合受助生活补贴(健康状况、受伤、残疾或完全失明)所要求的两年居住期限。

医学评估

客户必须接受医学评估,并符合新西兰受助生活补贴(健康状况、受伤、残疾或完全失明)的医学资格条件。

起源于英国的失明或永久性丧失能力,将被视为发生在新西兰。

更多信息请参阅:

立法

  • 援助,受助生活补贴 第2部分,第4分部,《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第34-36条
  • 《1990年社会福利(与英国互惠)令》(Social Welfare (Reciprocity with the United Kingdom) Order 1990)第5条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