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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21 印度标志性职业(India Iconic Work)指引

WI21 India Iconic Work Instructions

  1. 本指引允许数量有限的印度共和国公民,这些公民在特定职业方面具备相应资质,并持有该职业的认可雇主(accredited employer)提供的新西兰全职工作邀约,获得工作签证(work visa)及入境许可(entry permission)。
  2. 申请人须属于以下人员之一,方可根据本指引获得考虑:
    1. 瑜伽教练,持有印度联邦政府(Indian Federal Government)认可院校颁发的、至少为瑜伽学士学位的经认可瑜伽资质;或
    2. 印度厨师,持有在印度联邦政府认可院校经至少两年成功学习取得的印度菜系高等教育资质,且在取得该资质后完成至少两年相关工作经验;或
    3. 音乐教师,持有音乐学士学位或同等的三年制高等教育资质,并具备至少两年作为音乐教师的相关工作经验;或
    4. 阿育医(Ayush practitioner),从事阿育吠陀医学(Ayurveda)、自然疗法(Naturopathy)、尤那尼医学(Unani)、悉达医学(Siddha)、索瓦日巴医学(Sowa Rigpa)或同质疗法(Homeopathy)领域,持有经印度阿育部(Indian Ministry of Ayush)认可的印度传统医学(Indian Traditional Medicine)或阿育医学体系(Ayush Systems of Medicine)学士学位,该学位要求在印度联邦政府认可院校经至少三年成功学习取得,并具备至少四年作为经认可的阿育吠陀医学、瑜伽与自然疗法(Yoga and Naturopathy)、尤那尼医学、悉达医学、索瓦日巴医学或同质疗法执业者的专业工作经验。
  3. 作为WI21(b)(iii)所要求的音乐学士学位或同等三年制高等教育资质的证明,申请人必须提供其资质证书;若该资质为新西兰境外取得,还须提供新西兰学历评估局(NZQA)出具的国际学历评估(International Qualifications Assessment,IQA)。
  4. 在任何时间点,根据本指引为任何职业获发签证的印度国民人数均不得超过以下数额:
    1. 100名瑜伽教练;
    2. 250名印度厨师;
    3. 50名音乐教师;及
    4. 200名阿育医。
  5. 根据本指引获发工作签证,申请人必须:
    1. 提交填妥的工作签证申请表、费用及移民税(immigration levy);并
    2. 在申请提交及作出决定时,持有认可雇主(见WA2)就上述所列职业之一提供的新西兰全职工作邀约,且该工作邀约符合W2.10.10所列要求;并
    3. 符合WI21(b)中就其所属职业详述的具体资质及/或经验要求;并
    4. 符合下文WI21.1详述的英语语言要求;并
    5. 符合A4及A5所列的健康及品格要求;并
    6. 符合E5所列的真实申请人(bona fide applicants)要求。
  6. 为免生疑问,根据本指引,若雇主的认可资格在申请提交时处于暂停、过期或撤销状态,则申请人不被视为持有认可雇主提供的工作邀约,移民官可以以申请人不具有认可雇主提供的工作邀约为由拒绝该申请。
  7. 若提供工作的雇主在根据本指引提交申请后其认可资格被暂停,且申请人在其他方面符合要求,移民官必须暂缓就该申请作出决定,直至暂停解除,或直至申请人提供另一认可雇主提供的新西兰全职工作邀约的证据为止。
  8. 无须进行劳动力市场测试(labour market test)。
  9. 根据本指引申请首次工作签证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必须身处新西兰境外。

    Note: 首次工作签证指计入根据本指引可获发的最长三年期限(WI21(j)(ii))的第一份签证。

  10. 在境外提交申请并获批的申请人,将获发附有以下条件的工作签证及入境许可:
    1. 必须在六个月内首次入境新西兰;并
    2. 工作签证在雇用邀约所涉期限内有效,可多次入境新西兰,最长不超过三年。
  11. 若首次签发的签证有效期不足三年,在申请人仍符合本指引所有要求的前提下,可就三年期限的剩余部分获发后续签证。
  12. 印度标志性职业工作签证(India Iconic Work Visa)将附有以下条件,持有人:
    1. 仅可从事指定职业;并
    2. 仅可为指定雇主工作;并
    3. 必须为全职雇用(定义见W2.2.10)。
  13. 若申请人在根据本指引或印度技术工作指引(India Skilled Work instructions,WI22)获发签证满三年期限后,未在新西兰境外度过至少三年,则不具备根据本指引获发后续签证的资格。

Note 1:本指引体现了新西兰的国际贸易承诺(见E9)。
Note 2: 为免生疑问,任何人申请变更根据本指引获发签证的条件时,其工作邀约必须符合WI21(e)(ii)至(vi)所列要求,且不得导致WI21(d)所列该职业可用名额出现超额。

WI21.1 英语语言要求

  1. 根据本指引获发签证以从事指定职业,申请人必须具备下文WI21.1(b)所列可接受的英语语言测试成绩,该成绩在申请提交时须不超过两年,且须通过在考试中心亲自参加考试取得(在考试中心以外远程参加的考试,包括“居家”考试,不予接受)。
  2. 下表列出了根据本指引申请工作签证的申请人可接受的英语语言测试成绩:

职业

考试

所需最低分数

瑜伽教练

印度厨师

国际英语语言测试系统(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IELTS)——普通模块或学术模块

听力及口语均达到5.0分或以上

托福网考(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 Internet-based Test,TOEFL iBT)

听力12分或以上

且

口语14分或以上

培生学术英语考试(Pearson Test of English Academic,PTE Academic)

听力及口语均达到36分或以上

B2 First(英语初级证书)(原剑桥英语:First (FCE))

或

B2 First for Schools(英语初级证书)(原剑桥英语:First (FCE) for Schools)

听力及口语均达到154分或以上

音乐教师

阿育医

国际英语语言测试系统(IELTS)——普通模块或学术模块

总分6.5分或以上

托福网考(TOEFL iBT)

总分79分或以上

培生学术英语考试(PTE Academic)

总分58分或以上

B2 First(英语初级证书)(原剑桥英语:First (FCE))

或

B2 First for Schools(英语初级证书)(原剑桥英语:First (FCE) for Schools)

总分176分或以上

原文与生效日期

本节译自新西兰移民局网站(Crown copyright)的《操作手册》,按 CC BY 3.0 NZ 许可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移民局无隶属关系。以英文原文为准,每周按原文核对一次;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