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7 家庭暴力受害者特别工作签证
WI7 Special work visas for victims of family violence
这一节正在翻译中,先看英文原文。
本节内容
- WI7.1 特别工作签证的申请资格 (翻译中)
- WI7.5 家庭暴力的证据 (翻译中)
- WI7.10 有资格就家庭暴力事实作出法定声明的人员 (翻译中)
- WI7.15 主申请人与新西兰公民或居留类签证持有人存在伴侣关系的证据 (翻译中)
- WI7.20 与家庭暴力施暴者共同生活于家庭关系中的证据 (翻译中)
- WI7.25 提出申请 (翻译中)
- WI7.30 申请的审理 (翻译中)
- WI7.35 有效期及条件 (翻译中)
原文与生效日期
本节译自新西兰移民局网站(Crown copyright)的《操作手册》,按 CC BY 3.0 NZ 许可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移民局无隶属关系。以英文原文为准,每周按原文核对一次;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