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收入 (Charging income)
Charging income
退伍军人补助金(Veteran's Pension)在以下情况下进行收入核定:
- 申请人(client)未满65岁
并且
- 在《1954年战争抚恤金法》(War Pensions Act 1954)于2014年12月7日被《2014年退伍军人支持法》(Veterans' Support Act 2014)取代时,正在领取退伍军人补助金;并且
- 已选择继续领取退伍军人补助金,而不是从退伍军人事务处(Veterans Affairs)领取每周收入补偿
或者
- 年满65岁或以上的申请人,其补助金中包含了祖父条款保留的不合格伴侣(grandparented non-qualified partner)
注意:收入核定是从退伍军人补助金的税前(gross)金额中扣减的。
部分收入不计入核定
来自互助会(Friendly Society)或类似组织的款项,每年不超过$104的部分可不计入核定收入。
在进行减额(abatement)计算之前,先从申请人的税前收入中扣除这一金额。
65岁以下的退伍军人
未达到新西兰退休金(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合格年龄的退伍军人补助金申请人,其本人(及其伴侣,如有)的收入按以下比率核定:
- 申请人(及其伴侣)每周合计收入超过$160(每年$8,320)但不超过每周$250(每年$13,000)的部分,每$1.00从补助金中扣除30分并且
- 每周合计收入超过$250(每年$13,000)的部分,每$1.00扣除70分
补助金中包含祖父条款保留的不合格伴侣的退伍军人
当符合退伍军人补助金年龄及服役条件的退伍军人,其补助金中包含了祖父条款保留的不合格伴侣时,其本人(及其伴侣)的收入按以下比率核定:
- 每周合计收入超过$160的部分,每$1.00扣除70分
更多信息请参见:
退伍军人补助金每周收入核定示例(Veteran's Pension charging weekly income example)
核心政策——收入(Core Policy - Income)
重度残疾豁免(Exemption for severe disablement)
海外福利金或养老金
当退伍军人正在领取海外社会保障福利金或养老金时,该款项通常会作为直接扣减项,从新西兰福利金或养老金金额中扣除。这需要采用与可核定收入评估不同的计算方式。
更多信息请参见:
相关法律
- 雇佣收入(定义) 第158条(section 158) 《2014年退伍军人支持法》(Veterans' Support Act 2014)
- 收入(定义) 第158条(section 158) 《2014年退伍军人支持法》(Veterans' Support Act 2014)
- 退伍军人获得雇佣收入的能力 第165条(section 165) 《2014年退伍军人支持法》(Veterans' Support Act 2014)
- 退伍军人补助金的减额 第171条(section 171) 《2014年退伍军人支持法》(Veterans' Support Act 2014)
- 来自互助会或类似组织的疾病补助金 第24部分(part 24) 附表8(schedule 8),《2018年社会保障条例》(Social Security Regulations 2018)
本节内容
原文与版本
- Charging income —— 版本 2026年4月24日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