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休假超过28天

On leave for more than 28 days

如果正在领取住院待遇率(hospital rate)的客户休假离开医院超过28天:

  • 从其获准休假离院之日起,将其福利金提高至相应的全额标准
  • 对于已婚、民事结合(civil union)或事实伴侣(de facto)关系的客户,将其伴侣的福利金降至已婚、民事结合或事实伴侣半额标准,并暂停特殊残障津贴(Special Disability Allowance) 并且
  • 审查任何额外补助(Extra Help)

重新入院后,继续按全额标准支付福利金及任何额外补助,期限为再入院后的13周。

注意 当客户休假超过28天后重新入院时,13周住院期限的计算将重新开始。

入院当日和出院当日不计为住院天数。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