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鳏寡单亲父母的单亲家长补贴(Sole Parent Support for widows and widowers)

Sole Parent Support for widows and widowers

根据与荷兰的协定,若申请人符合全部资格条件,可以作为鳏夫或寡妇获得新西兰单亲家长补贴(Sole Parent Support)。

根据该协定,在荷兰出生的受抚养子女可视为在新西兰出生,前提是:

  • 就寡妇而言,该子女是在申请人最后一位已故配偶去世之前受孕的
  • 就鳏夫而言,该子女是在申请人最后一位已故配偶去世之前出生的
  • 申请人也可能有权领取荷兰养老金(Netherlands Pension),该养老金可直接从新西兰家庭生活补贴(Domestic Purposes Benefit)中扣除

对于鳏夫或寡妇,其在荷兰居住的期间,或在20岁以后向荷兰国民保险计划(Netherlands national insurance scheme)缴纳保险金的期间,可视为申请人同时在新西兰居住并在新西兰境内的期间。

专门就通常居住在新西兰或荷兰的寡妇而言,单亲家长补贴的居住资格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满足:

  • 最后一位已故配偶在荷兰累积的任何居住期间或缴费期间,均可视为在新西兰居住
  • 最后一位已故配偶与申请人在荷兰累积的任何居住期间或缴费期间,均可视为在新西兰居住,但只能计算一次
  • 为确定配偶是否通常居住在新西兰的目的,寡妇最后一位已故配偶在荷兰累积的居住期间或缴费期间,视为该已故配偶通常居住在新西兰的期间
  • 最后一位已故配偶在荷兰去世,视为该死亡发生在新西兰

SWIFTT

当根据与荷兰的协定批准鳏寡单亲父母的单亲家长补贴时,需要在SWIFTT系统中使用SDT1A界面添加互惠标记,在权益代码(entitlement code)字段中填入12。

照护与保护方面的关切

如果新西兰社会发展部(MSD)认为任何儿童已经受到或可能受到伤害(身体、情感或性方面的伤害)、虐待、忽视、剥夺,或新西兰社会发展部对该儿童的福祉存有关切,该案件必须转介给儿童福利署(Oranga Tamariki)。

更多信息

请联系国际服务部(International Services)或参见:

法律依据

  • 总计算(Totalisation)《2003年社会福利(与荷兰互惠)令》(Social Welfare (Reciprocity with the Netherlands) Order 2003)第7条
  • 什么是单亲家长要求《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第30条
  • 单亲家长补贴:要求条件《2018年社会保障法》第29条
  • 居住要求条件《2018年社会保障法》第16条
  • 减少补贴的因素:境外养老金的权益《2018年社会保障法》第187-191条
  • 影响补贴的因素《2018年社会保障条例》(Social Security Regulations 2018)第118-136条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