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抚养子女(Dependent child)
Dependent child
就住房补贴(Accommodation Supplement)而言,受抚养子女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儿童:
- 主要由该客户负责照顾
- 作为该家庭成员受到照顾
- 在经济上依赖该客户
- 由儿童与家庭部(Oranga Tamariki)首席执行官监护,但已交还给其父母照顾
就住房补贴而言,受抚养子女不包括:
- 依据《1989年儿童与家庭法》(Oranga Tamariki Act 1989)第363条领取补助金的儿童
- 正在为其领取孤儿补助金(Orphan's Benefit)或无人抚养儿童补助金(Unsupported Child's Benefit)的儿童,且
- 领取青年父母补助金(Young Parent Payment)的青年及其子女(参见受抚养子女、青年父母及该子女父母或继父母示例)
在某些情况下,儿童即使不与家人同住,仍可被视为受抚养子女。
受抚养子女应纳入住房补贴的评估范围。
照护与保护方面的顾虑
如果新西兰社会发展部(MSD)认为某儿童已经或可能遭受伤害(身体、情感或性方面的伤害)、虐待、忽视、剥夺,或新西兰社会发展部对该儿童的福祉存有顾虑,则必须将此案转介给儿童与家庭部(Oranga Tamariki)。
更多信息请参见:
法律依据
- 受抚养子女(定义),《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附表2(schedule 2)
原文与版本
- Dependent child —— 版本 2026年2月9日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