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主要居住地

Principal place of residence

住房补贴(Accommodation Supplement)是根据申请时客户实际居住地点的费用进行评估的。

已婚、成立民事结合或事实伴侵关系的客户

如果客户与伴侴决定分开居住在不同的住所,评估住房补贴时,只使用客户与伴侴共同确定为其主要居住地的住所的费用。

如果客户与伴侴居住在同一住所,但各自承担不同的住房费用,则评估住房补贴时使用全部费用的总额。

法律依据

  • 住房费用(定义) 《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第65AAA条
  • 住房补贴:其他资金来源的排除情形 《2018年社会保障法》第67条
  • 住房补贴:存在伴侴关系的共同承租人的特别规定 《2018年社会保障法》第68条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