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住院

Hospitalisation

当退伍军人(veteran)住院时,其退伍军人养老金(Veteran's Pension)按全额标准继续发放,在其住院超过13周后也不会被减少。这同样适用于以祖父条款未达资格伴侣(grandparented non-qualified partner)身份被纳入的退伍军人伴侣。

注意,当退伍军人住院时,其伴侣不能提高自己的付款金额,也不能领取特殊伤残津贴(Special Disability Allowance)。

伴侣的主要福利金或新西兰退休金被减少

正在领取主要福利金(除青年父母补助(Young Parent Payment)外)或新西兰退休金(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的退伍军人伴侣,如果住院超过13周,其福利金或养老金将被减少至住院标准。如果退伍军人本人也在住院,其退伍军人养老金将按全额标准继续发放。

如果退伍军人本人未住院,则必须提高其退伍军人养老金,提高的金额为退伍军人养老金的最高已婚减半标准与最高单身标准或独居单身标准之间的差额。同时还必须发放特殊伤残津贴。

注意,如果住院伴侣的福利金或养老金被提高至高于住院标准,则必须调整支付给退伍军人的标准,使支付给该夫妻(couple)的总金额不超过在其中一方未住院的情况下该夫妻本可领取的最高标准。

特殊伤残津贴(Special Disability Allowance)

当客户的伴侣住院且其福利被减少至住院标准时,将向该客户发放特殊伤残津贴。特殊伤残津贴旨在帮助仍在社区生活的客户承担因伴侣住院而产生的额外费用,例如前往医院探视的交通费用。

注意,特殊伤残津贴具有以下特点:

  • 客户无需申请即可获得
  • 与伤残津贴(Disability Allowance)分开发放;并且
  • 不进行收入或资产审查

特殊伤残津贴可以从以下日期开始发放:仍在社区生活的客户开始领取较高标准的退伍军人养老金、且其伴侣开始按住院标准领取福利金或养老金的日期。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

立法依据

  • 配偶或伴侣的福利金在住院满第13周后提高,见第207条,《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
  • 新西兰退休金的住院标准,见第19条,《2001年新西兰退休金及退休收入法》(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 and Retirement Income Act 2001)
  • 特殊伤残津贴:特殊情况下的领取资格,见第89条,《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