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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Introduction)

Introduction

新西兰(New Zealand)政府与韩国政府之间的社会保障协定(social security agreement)允许其中一国的前居民按另一国社会保障制度获得部分福利金(benefits)和养老金(pensions)。

根据该协定:

  • 在韩国的缴费期(periods of coverage)是指依据韩国法律被认可并完成的缴费期间。20岁以后的缴费可被视为在新西兰居住和在场的期间,用以满足申领新西兰退休金(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或退伍军人养老金(Veteran's Pension)的居住资格要求
  • 新西兰工作年龄居住期(working age residence)可被计入,以确定申领韩国老年福利金(Korean old age benefits)的资格
  • 因退休而支付的韩国老年福利金可在新西兰领取
  • 新西兰退休金和退伍军人养老金可在韩国领取

注 两国的战争伤残抚恤金(war disablement pensions)均不包含在本协定内。

更多信息请参见:

法律依据

  • 缴费期(period of coverage)(定义)第1条 《2021年社会福利(与大韩民国互惠)令》(Social Welfare (Reciprocity with the Republic of Korea) Order 2021)
  • 福利金的含义(benefit means)(定义)第1条 《2021年社会福利(与大韩民国互惠)令》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