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住房(Mobile homes)
Mobile homes
自2020年11月9日起,独居为生活在自给自足型移动住房(self-contained mobile home)中的客户支付独居补助率(living alone rate)。
什么是移动住房?
移动住房可以包括大篷车(caravan)、房车巴士(house bus)或自驾式专门建造的移动住房。为符合独居补助率而被视为自给自足型移动住房,该移动住房必须:
- 包含特定设施并且
- 具备合理的可居住性
为符合独居补助率而移动住房须具备的设施
为符合独居补助率而被视为自给自足,移动住房必须具备供客户专用的足够区域,用于:
- 日常起居
- 睡眠
- 准备和烹饪食物并且
- 还必须包含:
- 水槽(sink)
- 厕所(toilet)
如果移动住房没有洗浴或沐浴设施,客户必须能够获得这些设施,例如使用他们能够方便到达的公共设施。
移动住房必须具备合理的可居住性
为符合独居补助率而使移动住房具备合理的可居住性,其必须具备:
- 一个或多个淡水箱并且
- 一个或多个废水箱
这些水箱可以不时连接以接收用水和排出废水,但不要求全天连接。淡水箱和废水箱用于支持厕所和水槽设施的使用。
移动住房必须满足所有要求
客户必须居住在满足所有要求的移动住房中,才能领取独居补助率。
不具备上述所有设施(包括淡水箱和废水箱)的移动住房不能被视为自给自足型移动住房,因此不能支付独居补助率。
客户居住在移动住房中的起始日期
独居在自给自足型移动住房中的客户可以从以下日期起领取独居补助率:
- 2020年11月9日或
- 客户开始独居在自给自足型移动住房中的日期
以较晚者为准。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见:
大篷车营地和汽车营地(Caravan parks and motor camps)
法规
- 单独独居补助率——部长指令(Single Living Alone Rates - Ministerial Direction)
- 独居的含义,见《2014年退伍军人支持法》(Veterans Support Act 2014)第159条
原文与版本
- Mobile homes —— 版本 2026年2月5日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