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现有发放至丹麦的寡妇及寡夫可携带性给付

Existing portable payments for widows and widowers in Denmark

自2013年7月15日起,正在领取现有可携带性给付——丹麦境内的寡妇津贴(Widows Benefit)和寡夫家庭生活津贴(Domestic Purposes Benefit for widowers)——的人员,将按其现有的给付率和条件予以祖父条款保留(grandparented)。

寡妇津贴(Widows Benefit)和寡夫家庭生活津贴(Domestic Purposes Benefit for Widowers)这两个给付名称的使用对现有客户予以祖父条款保留,在按照与丹麦签订的协议(Agreement with Denmark)管理这些给付以及与客户通信时,仍必须使用这些名称。

祖父条款保留安排不适用于原残疾津贴(Invalid's Benefit),因为该项给付唯一的变化是名称更改为生活支助津贴(Supported Living Pa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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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