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国民养老金
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
当来自泽西/根西(Jersey/Guernsey)的客户符合新西兰国民养老金(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的所有资格条件,但不符合居住条件时,他们可能根据与泽西/根西的协定获得资格。
与泽西/根西的协定允许将在泽西/根西保险计划中缴费的期间视为在新西兰居住,以使客户满足新西兰国民养老金所要求的居住期限条件。
根据该协定,客户必须已向泽西/根西保险计划缴费至少12个月。
客户可以使用本人或其伴侣(或前伴侣)在泽西/根西保险计划中的缴费期间,来满足新西兰的居住条件。
客户也可能有权领取泽西/根西的养老金,该养老金可能会从新西兰国民养老金中直接扣除。
SWIFTT
当依据与泽西/根西的协定批准新西兰国民养老金时,你需要通过NDTA界面,在权益代码(entitlement code)字段中输入05,以添加互惠标记(reciprocal indicator)。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国际服务部(International Services)或参见:
法律依据
- 减少福利金的因素:享有境外养老金的权益 《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第187-191条
- 影响福利金的因素 《2018年社会保障条例》(Social Security Regulations 2018)第118-136条
- 居住资格条件 《2001年新西兰国民养老金及退休收入法》(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 and Retirement Income Act 2001)第8条
- 不计入的缺席期间 《2001年新西兰国民养老金及退休收入法》第9条
- 作为传教士的缺席不计入 《2001年新西兰国民养老金及退休收入法》第10条
- 合算原则(Principle of Totalisation) 《1995年社会福利(与泽西及根西互惠)令》(Social Welfare (Reciprocity with Jersey and Guernsey) Order 1995)第7条
- 居住期间和/或保险期间的合算 《1995年社会福利(与泽西及根西互惠)令》第8条
原文与版本
- 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 —— 版本 2026年2月5日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