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返回新西兰(Return to New Zealand)

Return to New Zealand

临时返回

当客户在加拿大领取新西兰福利金或养老金,并临时返回新西兰一段时期时,新西兰福利金或养老金的支付将继续按照其在加拿大居住时的相同标准发放。

这是因为该客户将不被视为通常居住在新西兰(ordinarily resident)。

临时在新西兰期间的强制审查

领取新西兰福利金或养老金且已临时离开加拿大的客户,仍必须在其审查日期之前对强制审查(Mandatory Review)作出回应。

临时离开加拿大(例如个人旅行)不会暂停或延迟强制审查。

客户如无法对审查作出回应,或需要更多时间完成审查,必须在其审查日期之前联系新西兰社会发展部(MSD)说明其情况。

强制审查到期时客户正在新西兰住院、接受住宿式护理或养老院护理

当客户临时在新西兰,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其在加拿大领取的新西兰福利金或养老金无需进行强制审查:

客户必须在其审查日期之前告知新西兰社会发展部(MSD),以讨论其具体情况。

如果客户告知新西兰社会发展部(MSD)其处于上述情形之一,该客户将无需对强制审查作出回应,其审查日期将从当前审查日期起重新设定为52周后。但是,新西兰社会发展部(MSD)仍可在任何时候对该在加拿大领取的新西兰福利金或养老金进行审查,以核实客户是否仍符合领取资格,以及是否按正确标准领取款项。

客户永久返回新西兰

当在加拿大领取新西兰福利金或养老金的客户永久返回新西兰定居时,其福利金或养老金可从返回新西兰之日起接受审查。

必须通知国际服务处(International Services),因为该部门负责停止依据社会保障协定(social security agreement)发放的款项。

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国际服务处(International Services)。

更多信息请参见:

法律依据

  • 居住要求,《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第16条
  • 若申请人不通常居住在新西兰,新西兰社会发展部(MSD)可拒绝或取消福利金,《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第204条
  • 信息交流与互助,《1996年社会福利(与加拿大互惠)令》(Social Welfare (Reciprocity with Canada) Order 1996)第XV条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