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最后一个孩子满14岁

Last child turning 14

以寡妇或寡夫身份领取单亲家长补贴(Sole Parent Support)的客户,一旦其最后一个受抚养子女满14岁,将不再具备领取补贴的资格。由于求职者补贴(Jobseeker Support)不属于与丹麦协定(Agreement with Denmark)下可支付的福利,客户在子女满14岁后不能转领求职者补贴。

如果客户在其最后一个受抚养子女满14岁后返回新西兰,他们可能具备领取求职者补贴的资格,但如果他们仍以丹麦为惯常居住地,则不具备领取新西兰福利的资格。

带受抚养子女的支持性生活补贴(Supported Living Payment),以及祖父条款保留(grand parented)下带受抚养子女的寡妇津贴(Widow's Benefit)或鳏夫家庭生活补贴(Domestic Purposes Benefit for widowers with dependent children),在最后一个孩子满14岁时不会丧失领取资格。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见:

法律依据

  • 最年幼受抚养子女满14岁时单亲家长补贴到期并由求职者补贴取代,《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第33条
  • 求职者补贴:条件要求,《2018年社会保障法》第20(d)条
  • 居住要求,《2018年社会保障法》第16条
  • 福利的终止,《2018年社会保障法》第325-330条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