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政策(LOST CONTACT POLICY)

LOST CONTACT POLICY

如果申请人在国籍申请处理期间与内政事务部(Department of Internal Affairs)失去联系,申请人将获得6个月的时间重新建立联系,在此期间内政事务部也会尝试联系申请人。

如果在这6个月期限过后,仍未能与申请人取得联系,该申请可能会被列入失联排期表(lost contact schedule),或根据现有信息作为提交件(submission)转交部长。

失联排期表

当申请在初步处理过程中失去联系时,该申请将被列入失联排期表。在这些情况下,国籍事务处(Citizenship Office)无法核实身份或评估资格。

被列入失联排期表的申请将被建议拒绝。

失联提交件

只有当申请人在同意以提交件方式继续处理后才失去联系时,该申请才会继续作为提交件处理。该提交件将连同批准或拒绝授予国籍的建议一并转交部长。提交件的建议将根据现有的支持性信息确定。

失联处理程序

在将申请列入失联排期表或将案件提交部长作出决定之前,内政事务部必须遵循一套完整的程序。

该程序包括:

  • 通过普通邮寄和快递方式向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如适用)寄送信函
  • 向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如适用)发送电子邮件并拨打电话
  • 尝试联系与申请人同时提交申请的任何家庭成员
  • 在网上白页(white pages)中查找申请人或代理人是否更换了地址。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内政部(DIA)《Citizenship Guidance Document》。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内政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