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关系状态变更

Change in relationship status

国际服务部(International Services)将在以下情形审核在荷兰支付的新西兰福利金或养老金的支付标准:

  • 单身受益人结婚、缔结民事结合(civil union),或开始事实关系(de facto relationship)同居生活或
  • 已婚或已缔结民事结合的受益人因分居而变为单身;婚姻或民事结合解除;或其伴侣死亡

与同性伴侣缔结民事结合或事实关系的单身受益人应继续按单身标准领取付款,因为该协议并未规定在此类情形下可按已婚标准支付。如果受益人与同性伴侣依法结婚,则可按已婚标准领取付款。

注意,与荷兰的互惠协议(Reciprocal Agreement)及相关配套法律规定了对居住在荷兰的受益人支付款项所适用的关系认定标准,包括与性别或性别认同有关的任何具体规则。

法律依据

  • 关于认定一人是单身还是处于事实关系中的裁定,见《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第8条
  • 在荷兰支付的新西兰寡妇福利金(widows' benefits)、支付给寡夫的家庭目的福利金(domestic purposes benefits)以及残障福利金(invalids' benefits)的标准,见《2003年社会福利(与荷兰互惠)令》(Social Welfare (Reciprocity with the Netherlands) Order 2003)第9条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