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满18岁
Child turns 18
受抚养子女一般必须未满18岁,方可被计入其父母或照顾者在荷兰领取的生活支持补贴(Supported Living Payment)。
当子女满18岁时,一般不再被视为受抚养子女,须从该子女18岁生日后的下一个发放周期起,将其从父母或照顾者的生活支持补贴中剔除。
但是,如果该18岁子女仍在接受教育且在经济上尚未独立,该子女可在有限期间内继续被视为受抚养子女,并继续计入其父母或照顾者的生活支持补贴。
在这种情况下,须从以下日期之后的下一个发放周期起将该子女剔除:
- 该子女不再符合上述条件的日期,或
- 其满18岁当年的12月31日
两者中较早者。
更多信息参见:
立法依据
- 对福利金领取资格或发放标准的酌情审查(Discretionary review of entitlement to, or rate of, benefit granted) subpart 3 part 6, Social Security Act 2018(2018年社会保障法)
- 子女满18岁的影响(Effect of child turning 18 years old) subpart 18 part 2, Social Security Act 2018(2018年社会保障法)
原文与版本
- Child turns 18 —— 版本 2026年9月11日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