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人道主义工作 (Humanitarian Work)

Humanitarian Work

如果客户正在为一个认可的援助机构(recognised aid agency)从事全职、自愿且无薪的人道主义工作,则其在海外期间可以继续领取补贴,前提是:

  • 离境时间不超过156周
  • 客户所从事的工作没有剥夺他人的有薪就业机会,并且
  • 客户在此期间仍以新西兰为通常居住地

如果未满足所有条件,则适用常规的海外离境条件。

如果客户在海外停留超过156周,补贴须从其离开新西兰次日起停止发放。

认可的援助机构

认可的援助机构是指其主要职能为「向一个或多个其他国家中较不发达的社区提供援助和协助」或类似职能的组织。援助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织:

  • 红十字会(Red Cross)
  • 联合国志愿者组织(United Nations Volunteers)
  • 海外志愿服务社(Volunteer Services Abroad),以及
  • 世界愿景会(World Vision)

某援助机构是否符合上述标准,由外交和贸易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决定。如果你在判断某机构是否属于「认可的援助机构」时需要协助,请联系Helpline。

配偶/伴侣

对于已婚、民事结合(civil union)或事实伴侣关系(de facto)养老金领取人的伴侣,如果其同样从事人道主义工作,补贴可继续发放,最长可达156周。

如果伴侣离开新西兰但未从事人道主义工作,则其最多只能领取26周的补贴,前提是在30周内返回新西兰。

证明

客户必须提供由援助机构出具(使用其正式信头纸)的离境证明,确认以下内容:

  • 相关人员的姓名
  • 其离境期间
  • 所从事工作的详细情况,以及该工作是自愿、全职且无薪的
  • 该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没有剥夺他人的有薪就业机会,并且
  • 该援助机构的主要职能

离境告知

当你确定补贴可以继续发放至最长156周后,必须在CMS(案例管理系统)中做完整记录。

更多信息请参见:

立法依据

  • 与援助机构相关的最长156周离境,见《2014年退伍军人支持法》(Veterans' Support Act 2014)第179条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