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资格认定中离境期间的处理方式
Treatment of periods of absence for residential qualification
某些类型的离开新西兰的情况可以计入新西兰居住资格认定所需的居住和在新西兰境内的时间。
这些离境类型包括:
- 特殊的医疗或外科治疗(通常限于该治疗在新西兰境内属必要且无法获得的情况)
- 职业培训(通常仅限于该培训在新西兰境内无法获得的情况)
- 在新西兰注册或新西兰所有、并从事往来新西兰贸易的船舶上服役的海员
- 作为任何英联邦国家海军、陆军或空军成员在海外服役。这包括作为附属于上述军种的任何组织(例如基督教青年会(YMCA)、教会、红十字会)成员所从事的战时服役
- 全职志愿工作(人道主义工作),该工作必须是为以下实体从事的:
- 一个主要职能是向一个或多个国家中较不发达社区提供援助和协助的慈善实体(charitable entity),或
- 与一个主要职能是向一个或多个国家中较不发达社区提供援助和协助的慈善实体相联属或关系密切的实体
- 以海外志愿服务机构(Volunteer Service Abroad)委任的认可志愿者身份从事的任何工作
- 传教工作(其定义包括「宗教或教育事业的推进,以及对孤儿、老人、病弱者或贫困者的照顾、看护或救助」)
- 客户曾在海外工作,且其新西兰所得税(PAYE)已缴纳给新西兰税务局(Inland Revenue New Zealand)(或该税款已由雇主代扣但雇主未能将其缴纳给新西兰税务局,且客户本人对雇主未缴税款的情形没有责任)
更多信息请参见:
依据《2005年慈善法》(Charities Act 2005)为慈善实体从事的志愿工作
立法依据
本节内容
原文与版本
- Treatment of periods of absence for residential qualification —— 版本 2026年2月9日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