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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居留(Unlawful residence)

Unlawful residence

要在新西兰合法居留,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是新西兰公民 或
  • 是澳大利亚公民 或
  • 持有新西兰护照 或
  • 持有澳大利亚护照 或
  • 持有依据《2009年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2009)签发的签证 或
  • 依据《2009年移民法》被视为在新西兰持有签证(例如澳大利亚公民或澳大利亚居民) 或
  • 是在1974年4月2日之前抵达新西兰的英国国民 或
  • 持有依据《1987年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1987)发放的许可证

如果申请人不符合上述任何一项,则该申请人在新西兰被视为非法居留。

在计算申请人的居留和在境期间时,任何非法居留期间均不计入。

更多信息请参阅:

法律依据

  • 居留资格条件,《2001年新西兰退休金及退休收入法》(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 and Retirement Income Act 2001)第8条
  • 如申请人并非通常居住在新西兰,社会发展部(MSD)可拒绝发放或取消福利金,《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第204条
  • 领取福利金的一般限制:在新西兰非法居留或在境的人员,以及持有临时入境类签证的人员,《2018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2018)第19条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