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碳排放交易体系(ETS)未来五年设置决定
Government announces ETS settings and regulations decisions
新西兰气候变化部长西蒙·瓦茨(Simon Watts)8月5日宣布,政府已决定未来五年基本维持碳排放交易体系(Emissions Trading Scheme, ETS)现行设置,相关决定是在为期四周的设置及监管方案征求意见后作出的。
主要决定
- 2027至2030年的ETS拍卖数量维持不变,2031年将投放110万个新西兰碳信用额度(NZU)。2027至2031年期间总计将提供1280万个额度,略低于征求意见期间的建议数量,原因是工业配额预测更新及基于反馈的小幅盈余削减。
- 拍卖价格下限等现有价格管控措施延长至2031年,原定只延至2030年,并将根据通胀作出调整。
- 第二期排放预算下的ETS上限将调整为819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Mt CO2e),暂定的第三期排放预算下ETS上限调整为248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 根据征求意见反馈及气候变化委员会(Climate Change Commission)的意见,ETS设置仍将维持每年调整一次的机制;气候变化委员会强调了设置机制及时响应的重要性,原计划中的两年一调整方案将从《气候变化应对修正法案》(Climate Change Response Amendment Bill)中删除。
2027至2031年具体的单位限额及价格管控明细已在政府发布的完整文件中列出。
关于ETS
ETS是政府用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政策工具,通过引导企业和行业对低排放技术进行长期投资促使其减排。设置及监管的定期更新有助确保ETS与新西兰国内减排目标保持一致。
与气候变化委员会建议的一致性
气候变化委员会在设置流程中向政府提供独立意见。今年政府的决定总体上与委员会的建议一致,但2031年的拍卖数量低于委员会建议,这反映了政府在实现覆盖2031至2035年的第三期排放预算目标上采取了更为保守的做法。
ETS监管更新
政府已指示按征求意见方案推进各项ETS监管更新,唯独废弃物参与者的默认排放因子(DEF)更新方案除外。
下一步
ETS设置及监管的变更将于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本文编译自城市环境区域交通部(Ministry for Cities, Environment, Regions and Transport)公开发布。原文:https://www.mcert.govt.nz/news/ets-settings-regulations-deci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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