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祖母屋"建筑许可豁免规定1月15日起生效
Granny flats building consent exemption becomes law on 15 January 2026
建筑管理署(Building Performance,新西兰商业创新与就业部 MBIE 下属机构)发布消息称,新西兰人现在可以在自家后院建造"祖母屋"(granny flat),无需申请建筑许可(building consent)。该规定已于1月15日正式生效。
根据"祖母屋"建筑许可豁免政策,符合条件的单层、独立式新建住宅,只要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并满足所有豁免条件、由持证建筑从业者施工或监督,就可以不经建筑许可直接动工。
所有依据豁免政策进行的建筑工程,仍须符合新西兰建筑规范(Building Code)。业主必须在动工前向所在市议会申请并取得项目信息备忘录(Project Information Memorandum,简称PIM),并在完工后向市议会提交最终图纸、工程记录(Records of Work)和合格证明等文件。
申请"祖母屋"PIM的业主可能需要缴纳开发捐(development contribution)。这是一次性收费,用于帮助市议会为新增住宅带来的基础设施和服务需求筹资,具体金额因市议会、住宅面积和接入的市政服务而异。如需缴纳,须在建筑工程完工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如果业主不确定自己的建筑工程是否需要建筑许可,或是否需要为"祖母屋"缴纳开发捐或其他费用,应联系所在市议会咨询。
为配合这项新规,新西兰商业创新与就业部(MBIE)已发布面向业主、建筑商、市议会和设计师的详细指引和模板,内容涵盖豁免政策的运作方式、各方责任,以及业主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使用持证建筑从业者的重要性。
与资源许可豁免同步生效
"祖母屋"建筑许可豁免政策与1991年《资源管理法》(Resource Management Act 1991)并行运作。同样于1月15日生效的《独立小型住宅单元国家环境标准》(National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for Detached Minor Residential Units,简称NES-DMRU)规定,只要满足特定的许可活动标准和条件,建造小型住宅单元也可以无需申请资源许可(resource consent)。NES-DMRU与建筑许可豁免政策可以各自独立运作。
更多「房产信息」
- 地震高风险建筑新规通过 全国省下82亿纽币维修费
- 易震建筑改革三读通过 奥克兰解除EPB认定
- 易震建筑新规过三读 奥克兰解除EPB认定 2027年7月起新制度生效
- 新西兰三读通过《公共工程法》修订案 征地流程简化
- Milford风灾房屋清拆过半 9月至11月再拆26栋
- 水管工与排水工自我认证新规上线 首周逾60人获批
- CRL通车后 奥克兰市中心规划拟松绑释放增长空间
- 新西兰开发税费制度改革方案确定 政府机构也须缴费